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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身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铁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20 阅读次数: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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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铁东区纪委监委持续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履责不力等作风问题,加大扶贫领域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失职失责、履责不力的案件,现将近期查办的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铁东区叶赫镇杨木林村妇女主任郭春艳索要六名特困人员(五保户)好处费问题


2018年10月,铁东区叶赫镇杨木林村妇女主任郭春艳谎称办理五保户打款卡开户需要病历为由(上级民政部门并没有此项要求),称不提供病历就会取缔六名村民的五保户资格,向六名特困人员(五保户)索要好处费,共计13000元。2019年8月26日,郭春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索要的好处费全部返还给六名特困人员(五保户)。


二、时任城东乡民政科负责人温良低保工作中存在失察失管问题


2017年1月,铁东区城东乡平东村村民田秀英(B类低保家庭)死亡后,其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金计2688元;2017年4月,铁东区城东乡一面城村村民张桂芬(B类低保家庭)死亡后,其家属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计5375元,因时任铁东区城东乡民政科负责人温良,在低保工作中失察失管,导致两名低保人员的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8063元。2019年11月15日,温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两起违纪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此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决落实扶贫脱贫各项要求,并结合中央、省委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整改要求,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脱贫攻坚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区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督管理不认真,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倒逼责任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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