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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来源:铁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6 阅读次数: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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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四)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12388
(二)网上举报:http://jilin.12388.gov.cn/sipingshi/tiedongqu
(三)来信请寄:四平市铁东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36001
(四)来访请到:铁东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四平市经济开发区大路469号),接访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1:15,13:30-16:45;冬季:8:30-11:15,13:00-16:15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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