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原委员、原市公路管理处 党委副书记、处长

张玉明被开除党籍

来源:四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17 阅读次数: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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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纪委监委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原委员、原市公路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处长张玉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玉明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单位办公经费借给企业使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张玉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玉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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