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四举措”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落实到位

来源: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宛晶莹 发布时间:2023-03-06 阅读次数:2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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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盯驻在部门国有资产盘活各个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全过程跟进监督,以“四举措”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落实到位。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链条。督促驻在单位扛牢主体责任,以高度对党负责的精神,扎实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以务实的工作作风破解国有资产闲置浪费问题。发挥派驻组靠前监督优势,以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推动驻在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高质量完成,护航市委关于盘活国有资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


精准靠前监督,细化工作措施。一是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围绕核查资产账面原值、资产盘活底价、合同条款合法性审查、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靠前监督,在驻在部门张贴征集全市国有资产盘活相关问题线索公告,定期发布工作提示2个。二是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实行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台账式管理,摸清底数,详细了解房产情况、闲置原因、维修方式、处置形式等,对拟盘活资产的账面原值、盘活底价、合同情况细化监督,严肃督促整改,严格对账销号。三是开展前置审查。及时调度资产清查过程中承接方包括评估公司、拍卖公司、购买方、承租方等相关信息,进行前置排查。


开展廉政谈话,明确纪律红线。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提醒,目前,已开展廉政谈话5人次,督促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盘活“十五严禁”,切实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规范盘活处置,防止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中出现违规操作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开展跟踪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对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定期梳理、研判,及时发现风险点,跟踪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暗箱操作,私分国有资产,贪污受贿,隐瞒、截留、挤占、坐支或挪用资产处置收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严肃处理。


截至2月末,已重点核查驻在单位房屋、土地、办公设备、软件等拟盘活资产4类,清查账面原值310.6万元。闲置房屋土地等资产正处于办理相关产权证阶段,经批准已明确盘活方式为集中运营管理;闲置的办公设备、软件等盘活方式采取调剂使用,已调剂使用办公设备35台,金额24.49万元;办公软件132套,金额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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