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纪委监委第二届“四季清风”

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来源:四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10-11 阅读次数: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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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廉洁文化建设,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四季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清廉”主题,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蕴含的廉洁元素,综合运用笔端、光影等形式载体,组织创作各类含有廉洁元素的文化作品,宣传展示社会各界关注、认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热情和面貌,助推廉洁文化建设,为打好打赢四平“经济攻坚战”“荣誉保卫战”营造正气充盈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及征集范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1月8日


征集范围: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征集原创优秀作品(诚邀本地群团组织、新闻媒体、影视制作机构积极参加,欢迎外市群团组织、新闻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及高校师生参加)。


三、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主要征集书画、摄影、艺术设计、网络新媒体、文学5类廉洁文化作品。


(一)书画类作品。主要包括软硬笔书法、国画、油画、漫画、篆刻等,尺寸不超过8平尺,自行装裱。


(二)摄影类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自行装裱。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泥塑、静态公益广告、剪纸等。其中,泥塑作品尺寸长宽高不超过60cm,静态公益广告、剪纸等作品尺寸长宽不超过120cm。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主要包括动态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等。格式为MP4视频,时长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微电影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且作品需添加字幕。


(五)文学类作品。Word版本,体裁、题材不限,字数不超过3000字。


投稿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署名权、表演权等问题由报送单位和作者负责。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版权,不得抄袭或剽窃。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出版、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凡是投稿作者,均视为已经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协定。


四、报送要求


参加活动作品需提供作品多角度高清图片、创作过程视频(2分钟以内),并填写《第二届“四季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将上述资料打包报送邮箱。文件名统一为“作品类别+作品名称+报送单位(个人报送填写个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spjwwz@163.com。


评选结果揭晓后,市纪委监委将与获奖作者联系,酌情征集作品实物。


五、评奖方式


本次活动设立“入选作品奖”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市纪委监委将选送“入选作品奖”作品参加“浪淘沙杯·2024”吉林省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将择优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媒体、吉林省省级媒体、四平市市级媒体推荐,并集中在“廉洁四平”微信公众号展播。


咨询电话:0434-3640660




附件:第二届“四季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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