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中共四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10 阅读次数:3263
X
分享到 - 微信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5个县(市)区的15家党组织开展了提级巡察。近日,各被巡察党组织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




2024年9月10日






中共梨树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还不够坚决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政法委在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指导政法工作实践不够等问题。2024年3月28日组织召开梨树县委政法委员会第1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2024年全县政法工作进行部署。预计每季度召开1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政法各单位6月底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经验总结不少于30%,问题分析不少于30%。针对主题教育中,“检视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模棱两可的“万能问题”和无关痛痒的“小问题”现象的问题。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标对表,真查问题,查真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检视,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领导查摆4方面21个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共查摆问题10个;提出批评意见8条;在今后的主题教育中,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杜绝“万能问题”的出现。针对政法委对《条例》规定的职能定位不够精准等问题。2024年3月28日完善了《梨树县政法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细则》,并在梨树县委政法委员会第1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学习,下发至政法各单位要求严格执行。针对对政法单位政治督察、专项督察工作没有达到要求的问题。2024年3月25日制定下发了《中共梨树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梨政督字+〔2024〕1号),向被督察单位下发督察工作通知和提示单,成立了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政治督察工作组;2024年4月10日,召开政治督察动员会,同时,进驻县公安局开展政治督察;2024年4月25日,完成对县公安局党委的政治督察。共发现3项12方面34个具体问题。2024年7月3日至7月19日,开展了对县检察院、县法院和县司法局党组的政治督察,目前,已全部完成对政法各单位的政治督察,正在形成反馈意见。下步将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通过对被督察单位的政治督察反馈意见。并适时召开政治督察问题反馈意见通报会。针对督促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依法履职尽责力度不够等问题。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法委员履职尽责能力。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组织全县政法委员参加“全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训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计划10月份聘请省委党校教授来梨作专题讲座,全县政法干警代表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参加;将平安建设考评结果作为政法委员是否履职尽责的一项依据,新任政法委员由组织部与政法委联合进行任前谈话。针对扫黑除恶常态化落实不够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已明确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保证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需要,并纳入了考核体系;2024年2月对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强调了要深化和提高对扫黑除恶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防止存在思想认识上,把常态化趋同于平常化、一般化的倾向,同时根据我县实际和围绕扫黑除恶的新形势,制定了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和非法采砂、采矿破坏黑土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整治方案,并制定了有奖线索征集公告,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彻底消除了在思想上松劲儿和过关交卷的心态。在2024年4月15日和4月26日,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2次,发放传单1万余份,现场受教育群众千余人,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度。针对综治中心智能化设备利用不高的问题。2024年2月6日利用县综治中心视联网系统召开“春节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命案防控”工作部署会,各乡镇(街道)在分会场参会;2024年3月1日组织县法学会、县妇联、县检察院等部门,利用县综治中心视联网系统召开“百名法学家”报告会暨学习“民法典”报告会,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靖就家庭、婚姻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全县共400余人参会;为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基层参加的政法工作相关会议尽量利用县综治中心视联网系统召开,提高其利用率。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机制落实还不够的问题。2024年3月28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约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一把手”。要求政法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前和12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政法监督员对政法单位的个别一线窗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办案环节等进行明察暗访,发现3方面6个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行月报告制度,政法各单位将线索排查情况于每月20日报告县委政法委,截至目前未发现此类线索。2024年4月开展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1100件,发现问题6条,并对督促政法单位党委(党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针对督促政法单位党组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严谨的问题。2024年3月28日完善了《梨树县政法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细则》,并在梨树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第1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下发至政法各单位要求严格执行,截至目前,政法各单位已向政法委请示报告13次,其中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抄送政法委4次;严格督促政法各单位除人事任免事项以外,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也应及时报告县委政法委。在对已完成的县公安局的政治督察反馈意见中,已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好”作为一个问题明确指出,督促其整改。针对政法委在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调查研究、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还需加强的问题。针对当前工作形势印发制作宣传海报和折页等下发至各乡镇(街道)指导基层干部提升业务能力;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品5000余份,解答有困惑群众20余次,使广大群众有了更新的认识;结合梨树县“全国二人转之乡”的特色文化底蕴,与民间艺术团合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创新警示教育模式。针对涉稳风险调查研究方面做得不到位的问题。完善了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方案,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涉稳风险隐患调研,全面掌握涉稳信息;建立风险隐患台账,督促并指导涉稳单位做好风险隐患化解工作;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4年1月以来已开展5次评估,做到应评尽评。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没有明确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问题。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成立县委政法委2024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常务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具体相关工作,切实担负起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工作职责。针对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缺失,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网络安全各项工作制度的问题。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实施《县委政法委2024年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网络安全工作相关制度。针对深入排查政法工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不足,没有及时建立风险清单和工作预案的问题。完善《县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责任制》,成立了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1次。制定工作预案,针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排查1次,建立风险清单。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存在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严的问题。2023年12月20日召开专题书记会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了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和责任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对县委政法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分析研判,形成了总结报告。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在2024年4月25日政法委书记会和5月1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上,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增强了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意识;在“元旦、春节”期间,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科员之间开展廉政谈话1次,及时提醒了党员干部廉洁过节,防止出现“节日腐败”。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第一责任用力不够等方面还存在短板的问题。建立了《县委政法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清单》。“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加强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谈心谈话,压紧责任链条,现已开展谈心谈话1次。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补齐工作短板。在2024年5月1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上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研究纪检派驻组任务职责。针对派驻监督缺位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工作提示单》,严格落实派驻组组长列席驻在部门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规定,派驻组组长及时参加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实行驻在部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提前一天报告制度;如派驻组组长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驻在部门将会议研究内容以书面形式向派驻组组长进行报备。2024年2月以来,派驻组长参加政法委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2次,参会率100%。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围绕政法委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次;保持谈话的经常性、针对性,保持与驻在部门班子谈话每年度不少于1次,切实发挥派驻监督的实效性。针对对重点工作监督乏力等问题。严格落实派驻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制度,对于会上研究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等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政法委在会上已提供相关文件政策、制度等使用依据,并在会议记录中体现。督促驻在单位在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等大额资金使用上深入开展风险点排查,制定有效防控措施,派驻组对大额资金使用落实情况开展了2次监督检查。针对督导督办力度不强的问题。统筹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今年年初政法委开展大排查活动1次,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一建立台账,明确领导包案和具体责任人,定期调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采取分级管理,今年以来政法委列为督办案件5件,其中公安2件,法院3件,均已办理,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针对初信初访源头治理能力不足,督促政法单位提高办案质量主体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强初信初访源头治理。督促政法各单位采取“三定一包责任制”(定领导包案、定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包息访稳控);每季度对事涉部门信访案件办结情况进行督导。今年以来已督导2次。针对对突出问题的政法单位约谈负责人并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2024年5月21日对公安、法院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针对机关收发文件“程序关”把控不严的问题。2024年3月25日组织全委集中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完善了《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转办,做到了事事有下文,件件有落实,催办有结果。针对借培训之机,涉嫌公款旅游,违反廉洁纪律,虚开发票、超标准住宿、多报销补助和车票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组织全委机关干部在2024年3月11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筑牢思想防线;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流程,防止风腐问题反弹回潮或隐形变异;2024年5月7日,组织全委观看警示教育片《涤浊》,2024年6月17日召开警示教育会,学习《忏悔录》,2024年8月29日组织全委干部观看《警醒2024》,筑牢了思想防线,防止廉政风险。针对乡镇或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专家咨询服务站专项经费存在挪用、闲置等问题。协调县审计局1名业务骨干,由政法委、法学会财务人员配合,对拨付给乡镇或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专家咨询服务站专项经费进行了一次检查,对梳理出的2个问题现场指导,要求立即整改,并责成乡镇或街道主管领导出具整改承诺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3年11月22日,县法学会组织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专家咨询服务站负责人专题会议,学习了《关于加强吉林省法律专家咨询服务站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今后要严格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制定《梨树县基层法律服务站专项经费制度》并要求相关负责人严格遵照执行。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以来未按要求制定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的问题。完善了《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规范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确保学习质效。制定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并正在严格执行。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会前准备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制度,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目前已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32条。针对组织生活会内容简化、程序缺失等问题。依据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机关党支部于2024年1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全体党员进行了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对组织生活的规范化管理完善了组织生活内容、形式、记录、归档等相关工作程序。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未严格落实,未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问题。制定了“三会一课”月工作计划,已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1次;委领导讲党课1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针对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研究讨论无支委委员逐一表决的问题。2024年3月8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增强了对规范化发展党员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规范执行发展党员程序的自觉性;2024年3月12日党支部成员重新查阅了2019年以来发展党员的卷宗,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查找不足,明确问题,规范了发展党员程序。针对政法委选人用人工作与县委组织部门工作衔接不够等问题。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党支部月学习计划中,并坚持经常学习;组织专题学习。2024年4月7日,政治处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4月8日,在书记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2024年提拔使用的2名股级干部的文书档案材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归档立卷。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落实不彻底的问题。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回避制度》纳入党支部月学习计划,并组织全体干部按期学习,目前已学习2次;对2024年提拔使用的2名股级干部在任前确定了需要回避的相关人员,并做了回避提示。针对干部选任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推荐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纳入党支部月学习计划。2023年12月5日,县委政法委在确定2 名事业单位股级干部考察人选时,派驻组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及时监督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提拔使用的2名科股级干部均已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针对贯彻落实《梨树县政法系统优秀干部和人才培养使用方案》不严格的问题。落实《梨树县政法系统优秀干部和人才培养使用方案》中“每年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计划于2024年9月份对政法系统优秀干部人才98人进行谈心谈话,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2024年6月20日前已经完成了对政法系统优秀干部和人才总体情况的第一次评估。并计划于12月20日前完成第二次评估。针对贯彻落实吉林省委《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不够有力的问题。将吉林省委《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纳入机关党支部第四季度学习计划中;积极协调组织部门,在年度考核工作中组成联合考核工作组,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班子的年度考核,全面了解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和审计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9月,梨树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发现存在“三会一课”制度不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基础台账不规范等仍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三会一课”月工作计划,已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1次;委领导讲党课1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回避制度》纳入党支部月学习计划,并组织全体干部按期学习,目前已学习2次。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5234610;邮编:136500;电子邮箱:jllszfw@163.com。




中共梨树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党对检察工作领导职能不够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主题教育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问题。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讲党课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二是找准法律监督着力点。依托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工作。三是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强法检两院配合与监督制约,促进司法公正。四是创建办案组工作机制,充实办案力量。五是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校园欺凌、涉及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板块线上线下进行更新升级,提高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使用效果。依据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签署的梨树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共建协议,组织800余名学生前往法治教育基地接受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针对刑事检察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方面的问题。一是强化对捕、诉案件的审查力度,注重动态考察,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前进行综合评估,对轻微犯罪案件通过保证金提存、不起诉案件公益服务等工作机制化解。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明确羁押诉讼案件的适用标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尺度。三是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要求每名办案人认真审查每一份判决书,对定罪量刑、程序实体、财产刑与羁押刑、附加刑与主刑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集体讨论,做到监督有理有力。针对在综合履职、综合保护方面的问题。一是针对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常见的知识产权犯罪,如何在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建立知识产权犯罪专业办案团队。三是保持对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力服务保障金融安全。四是通过送法进企业、进村屯等形式,广泛宣传讲解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的相关知识,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针对民事检察监督方面的问题。一是主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提升生效裁判监督类民事案件中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比例。二是转变依申请监督思维,扩大依职权监督范围。三是规范再审检察建议的办案流程,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针对行政检察监督方面的问题。一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二是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三是能动履职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工作。针对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无障碍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二是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三是加强“回头看”工作,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跟踪观察,确保案件整改效果。针对检察工作质效方面的问题。一是规范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严格落实繁简分流的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机制。二是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工作,切实推动问题解决。三是严格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四是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增强案件质量意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型犯罪案件、涉诉涉访案件等在法律适用、案件定性、处理结果等方面有争议的案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研究决定。五是进一步完善《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明确评查标准和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六是扎实开展“双百服务行动”,针对每个企业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检察服务。第一时间传达全县振兴发展大会会议精神,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强化责任,形成人人招商的浓厚氛围。七是加快对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重点课题的调研进程。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等方式到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深入调研走访6次,加强与双百服务包保的企业、合作社联系,并将经验做法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针对检察听证方面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吉林省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对现听证库内15名听证员建档分类。二是及时为听证员提供最高检最新发布的与检察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案例等动态信息,帮助听证员熟悉规章和程序。针对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方面的问题。一是结合梨树院实际,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中共梨树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并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意见》《政法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定期开展自查。二是优化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鼓励干警自学最高检、省院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庭审观摩”,积极参与“四检论坛”等业务交流,提升自身业务专业水平。三是制定《梨树县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应知应会手册》,通过真实案例督促引导全体干警严格按照“三个规定”要求,认真自查,及时、准确、如实填报“三个规定”。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问题。一是重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风险预案》。二是设置专人每日关注涉检舆情并将每日监控情况向市院报告,对重要信访、涉舆情案件定期分析研判,作出工作安排,警惕风险升级。三是完善《梨树县人民检察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规范审批、发布流程。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还存在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一是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等。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工作会,组织检察人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层层压实政治责任。三是组织各部门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和“风险点”进行详细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四是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筑牢思想防线。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一是完善《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填写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并签订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廉洁从检承诺书。二是组织检察人员逐项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填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针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面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谁办案、谁答复,谁答复、谁释法说理”。二是推行信访专员机制。三是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四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五是建立联合协作机制,构建司法救助“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求领导班子在决定涉及单位全局性、政策性问题、本单位的权力配置、人员招录、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班子会进行集体研究。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针对民主生活会方面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会前学习和谈心谈话,“一把手”逐人审核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提纲等,杜绝“先肯定再谈问题”。二是对2019年至今的入党材料逐份梳理,发现不完整不规范的地方及时完善。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执行发展党员的各个阶段程序,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需报党组会研究决定。针对落实“三会一课”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问题。二是各党支部会前会后需将会议有关材料报送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及时完善。三是各支部设立专人按时录入“BTX”,确保台账完整准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对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5275615;邮编136000;电子邮箱:jcy5224511.com




中共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中共梨树县总工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主题教育助推工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在职工建功立业上新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建立了劳模关心关爱工作制度,加大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宣传力度。拟争取通过政府联席会提高对劳模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待遇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经济建设主力军作用,促进建功立业热情和积极性,取得建功立业新成效。具体关心关爱工作:于2月初开展对各级劳模代表的走访慰问,特别是对困难省模廖永在春节期间进行了走访慰问。于3月份开展了市以上劳模代表的疗休养活动。5月14日-17日,组织工匠及市技能竞赛成绩优异者进行疗休养。制定工作计划,4月21日邀请汽修、焊接、数控工匠走进梨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10月份邀请电工、焊接、铆工工匠走进新天龙开展传授技艺活动。在电视台开设劳模事迹宣传栏目,采访10名各界劳模代表进行专访,其事迹在五一期间电视台劳模风采专栏播出。以多种方式加大对劳模事迹进行宣传,营造崇尚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风尚。针对在加强工会维权服务上新进展不够的问题。4月22日带领律师在金山乡长岭子村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现场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维护。在5月28日、5月29日分别到县内新天龙酒业、大顶山硅灰石厂等企业走访宣传劳动法,让职工对自身合法权益有详细的了解。律师对有需求的2名职工及时开展法律援助。针对职工服务中心存在硬件设施很“硬”、服务水平很“软”的问题。“工会驿站”目前已经建设完毕,内设1间法律咨询室,2间网络直播间,1间健身活动室,免费提供饮用水、洗手间、充电口等服务。打造劳动者和职工的爱心港湾,提高幸福感。针对培养和选树工匠有欠缺的问题。目前在劳模统计工作基础上,建立并完善了劳模工匠后备人才库。以便更好管理发挥技术人才主力军作用。4月29日,组织4名选手为参赛队伍参加四平市首届中医药膳大赛。于6月25日-26日开展了全县安康杯知识竞赛,全县36个队伍参加了本次竞赛。8月1日开展梨树县2024年职业技能(焊工、电工)竞赛暨四平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全县60余名职工参与竞赛活动,为明年全市技能竞赛做好基础。拟定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质量提升和示范带动作用计划,并投入资金为具有代表性的卢伟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和孙国敬劳模创新工作室开展质量提升启动工作。提升工作启动后将陆续开展劳模工作室间的交流学习,充分发挥作用,做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针对职工服务阵地的跟踪管理不够的问题。按照“工驿站”管理要求,加强对“工驿站”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工驿站”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上半年已经对全县21个“工会驿站”进行了走访,下半年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加大“一站一品牌”的宣传,对奉化社区家政培训和幸福社区插花培训进行推广宣传。针对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推进力度不大的问题。加强互助保障宣传力度,计划对全县工会工作者集中开展培训。对重要节点单位蔡家镇、刘家馆子镇、沈洋乡、孤家子镇等偏远地区进行宣传讲解,目前对蔡家镇、刘家馆子镇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进行了推动参保。在6、7月份已经完成万发镇、小宽镇、沈洋乡和孤家子镇等地参保宣传工作。2024年四平市给我县下达的职工互助保障任务目标是18020人次,截止到2024年8月7日,已完成15396人次,完成了目标任务的85.4%。接下来继续向全县其他乡镇逐渐推广,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让职工对职工互助保障内容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让每一位职工感受到工会对职工的关心与关爱。针对“春送岗位”工作成效不大的问题。在蔡家镇、郭家店镇集贸市场、霍家店集贸市场开展送岗位线下招聘会3场,利用美篇线上转发岗位就业信息17篇。目前已经对外卖人员、网约车司机、大货车司机等新业态人员信息分类登记。现登记外卖人员168人,网约车司机181人,大货车司机145人。针对新型就业群体入会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方法不多,只限于一般宣传的问题。4月25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县百日建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在全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建会入会集中行动。针对工会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与新时代工运事业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正在筹备梨树县总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第十七届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定预备人选已经确定,并已征得县委和市总工会同意,会议召开后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工群众认可的干部会进入工会组织行列。针对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到位的问题。对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法律宣传工作也在进行中,已经开展了2次法律咨询援助,在5月份以后将继续到乡镇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针对产业工会履行工作职能效果不好的问题。2024年4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产业工会工作,按照《梨树县总工会产业工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县总工会下属基层产业工会划分为四个领域,明确各领域负责人。针对职工技能培训的覆盖面不够宽的问题。根据省、市总关于加强三级平台建设意见,为了加大我县职工培训质量和覆盖面,经过调研、考核,命名梨树县江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韩凤香劳模创新工作室为县级职工技能培训平台,并依托三级平台梨树县江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3月25日开展了为期8天的直播工种技能提升培训活动,70名职工参加了培训。并根据职工技能提升需求,已于8月9日-8月16日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班。针对开展信访维稳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于5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梨树县总工会重大信访应急预案》。针对执行《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重新选聘的集体协商指导员已经上岗;二是组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百人以上企业工会主席到四平市总工会参加《四平市“构建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培训会议》,三是开展2024年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签订工作,县总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基层企业指导签订集体合同,督促企业履约落实。目前各单位集体合同已上报县总工会,做到应签尽签,履约率已达到80%以上。针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扎实的问题。加强县总4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管理工作,开展业务学习,还组织其参加各种线上、线下培训,于5月7日-17日,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其开展工作业务能力。并积极参与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防范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做到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抓早、抓小、抓了的问题。已按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建立隐患排查、风险研判和预警发布等风险预警机制。并积极开展常态化工作,具体开展工作:3月22日深入企业四平耘垦牧业检查稳开局保安全百日攻坚活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将联合应急局深入我县较大企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活动。针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等宣讲不足的问题。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百年大党面对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纳入学习内容。针对新媒体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梨树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已于2024年3月25日正式开通,目前,已发送新闻5条,在职工群众中引起广泛关注,最高阅读量1821次。针对报告网络安全领域重大事项还需加强的问题。4月23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学习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已完善《梨树县总工会2023年网络安全工作总结》,并制定《梨树县总工会2024年度网络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二、关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还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格指导协调基层工会建设存在短板问题。警示教育开展次数较少,对2019年以来提拔调整3人未进行任职前廉政提醒谈话,未进行婚丧嫁娶重大事项报备的问题。4月29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涤浊》。5月31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纵深推进 持续发力》。5月20日制定了《梨树县总工会任职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针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等方面问题。2024年3月28日,组织召开分析当前政治生态状况专题党组会议,会上详细分析了当前县总工会政治生态,指出不足,对维护好政治生态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已制定《梨树县总工会政治生态研判制度》。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再监督缺位的问题。明确宁津同志负责会议通知等日常联络工作,及时传达会议通知13次,派驻组已列席参会12次。充分履行派驻组监督职能,积极参与“三重一大”会议,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针对责任落的不实问题。制定《梨树县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别于3月20日、4月29日召开了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确定廉政风险点4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事业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针对监督质效不高问题。3月21日,纪检组长与县总工会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廉政集体谈话。针对“机关化”作风明显的问题。目前,各部室均明确了调研题目,已走访调研10余次。针对工作方式滞后,“程式化”现象明显的问题。3月18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明确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性,传承和发扬党的工运事业和妇女事业的光荣传统。5月21日,梨树县总工会召开首届一次女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针对党组会议上,党组成员参与讨论不够充分,仅发表是否同意的意见的问题。于5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班子成员开展了充分讨论。针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未按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已召开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对班子个人对照材料予以严格把关。指派专人对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材料进行审核,班子成员按规定说明了个人有关事项。针对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已召开党组会确定王大兴同志为专职党务干部。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制定《梨树县总工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5月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会上强调特别是党务工作者更要严格按照细则执行。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严格的问题。于8月7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年末前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不够经常的问题。第一、二季度党员谈心谈话已开展,并按要求年内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四次。已于8月1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针对退休党员交纳党费有欠账的问题。已联系退休党员对欠账党费进行补缴,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对于积极缴纳党费这一义务的意识,提醒党员干部积极履行党员责任义务,做合格党员。针对干部提拔、转岗任用等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拟于10月组织人事干部学习选人用人相关业务知识。完善选人用人相关材料。针对借调人员未履行借调手续问题。开展了借调人员自查工作,现借调工作人员一名,已办理了借调人员手续。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3月5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仔细研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要求自身。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长并领导签字,目前假条均在办公室由专人保管。


三、关于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9月,梨树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总工会,发现存在意识形态宣讲不到位问题,在本轮巡察中发现该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3月14日召开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会议主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要认清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现实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沉着应对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挑战考验。3月29日,以“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主题进行了一场宣讲,坚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把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引向深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5223731;邮政信箱:梨树县前进大街1号、梨树县总工会办公室邮编:136500;电子邮箱:lsxzgh2012@163.com。




中共梨树县总工会党组






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缺少系统学习,对结合实际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缺少深入研究的问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拓展学习教育内容,制定了党支部集中学习安排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线上课程学习;3月4日,联合市司法局到东华社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宣讲”;5月13日,市法学会联合市委政法委到中兴社区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宣讲活动,通过法治宣传、宣讲法治精神,带头宣传理论、讲解政策,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起到对党员教育的综合效果。针对督导双辽市各政法单位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没有及时形成常态化机制的问题。一是强化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5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进一步用《条例》指导工作;二是完善了《市委政法委督导检查工作制度》,通过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等形式,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针对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导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成立综治中心组织机构,为股级建制,工作人员三人。同时,法院诉前调解、信访接待、司法调解团队入驻综治中心,实现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二是开展双辽市综治中心“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活动分为乡镇级和村(社区)级两个场次,每场比赛分为PPT演讲展示、现场答题、专家点评、评委打分四个环节,参加比武的工作人员需要学习《吉林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手册》《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化平台工单处置》等应知应会内容,同时以特色的工作案例以及典型的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了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切实发挥了综治中心在统筹协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作用,达到了对全市综治中心进行验收考核的目的;三是制定并印发“两员一心”考核办法,包括网格员考核管理办法、政法委员推动综治中心工作的考核办法、各级综治中心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两员一心”作用,通过开展全市各乡镇街政法委员工作述职,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打分;四是制定双辽市“五优”级网格评定方案,建立以工作实际为前提,以岗定责、以绩定优、权责统一的网格规范化考评机制,结合网格员日常工作情况,充分激励网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网格工作融入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步伐。按照考评内容,各乡镇(街)针对本乡镇(街)所有网格开展考评,被评为“五优”级网格的颁发流动红旗。针对指导督促政法单位服务企业主动性不够的问题。一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市委政法委制定并印发《关于对全市政法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的检查小组,于4月24日至4月25日对全市政法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实地踏查政法各单位“服务企业窗口”,检查全市政法单位充分发挥政法单位职能作用,建立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和开展设立“服务企业窗口”活动情况。督促政法各单位按照《关于对全市政法单位营商环境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要求进行问题整改,把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切实发挥监督实效;二是市委政法委立足政法机关主责主业,针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政法各单位分别设立公开专项整治举报专项、专用信箱,向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广泛征集线索,按照整治重点内容摸排损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线索,积极开展线索排查;三是市委政法委制定并印发《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通过开展政法服企专项行动“四个活动”,着力解决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政法单位与企业的交流和对接,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环境,推动政法服企专项行动切实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针对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六进”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宣传进机关工作,2024年5月7日,市委政法委联合市法学会、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共同走进市教育局开展教育宣传进机关活动,使教育局机关干部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宣传进社区工作,2024年3月4日,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在郑家屯街道东华社区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提高居民抵御和防范能力;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市委政法委联合市法学会、市公安局在辽北街道文化广场开展国家安全等警示教育宣传等系列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物品等方式使群众了解相关知识,工作人员积极向群众宣传、讲解,进一步增强群众防范能力;二是丰富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双辽市委政法委公众号转发链接的方式带动我市广大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警示教育宣传工作中来,发挥宣传实效性和传播力,营造良好氛围。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六进”活动,持续推进教育警示活动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乡村,深度激发“六进”潜能,共同筑牢坚实堤坝。针对履行执法监督职责不够到位,对问题督察整改不力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试行)》,围绕我市政法单位执法司法中可能存在的四类突出问题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政法机关执法行为。根据双辽市政法机关工作实际,此项工作尚未开展,市委政法委拟定于2024年11月至12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二是坚持常态化推动“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市委政法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来推进和落实。组织政法单位开展季度自查自纠,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教育宣传、自查填报、监督检查等举措,认真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依托案件倒查、群众来信来访、系统填报记录等监督检查形式,全面细致地掌握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三是充分发挥网格员工作职责,及时对网格内村(居)民、商户、学校等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走访巡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录入信息平台,由平台进行分流转办处理,平信办小程序转办事件均已全部办结。下一步市委政法委拟定于2024年11月至12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政法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积案化解责任单位,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定期调度积案化解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时高效办理;二是组织全市政法单位和市信访局召开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甄别研判会议,对我市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甄别研判,督促政法单位认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及时移交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三是组织全市政法单位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调度会议,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情况进行调度。各政法单位汇报未化解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情况,并逐案进行研判,通过申请检查监督、导入程序、向信访人释法明理等途径,引导涉法涉诉信访进入法治轨道、法律程序,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针对整改效果显现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通过单位推荐、组织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评选出“十佳政法干警”。2024年4月10日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中对“十佳政法干警”予以表扬,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典型、践使命、建新功,不断树立弘扬我市政法干警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良好形象;二是制定了《双辽市政法机关政治轮训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采取多形式组织政法机关干部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干部参加四平市及我市培训,不断提高政治轮训质量。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对上半年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述职报告和生活会发言材料的审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表述不足的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完善。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薄弱的问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在“双辽市长安网”设置了精神文明专栏并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严抓严管的氛围不够浓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坚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并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思想纳入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学习和研讨;二是结合本单位岗位实际,对执法监督工作、财务管理、扫黑除恶、节假日的管理制度,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制定《双辽市委政法委廉政风险工作制度》,明确防范责任人;三是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伸向营商环境的“黑手”》警示教育片、《涤浊》警示案例、学习忏悔录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针对“一把手”对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市委政法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委政法委班子、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严明了党的纪律、深化了作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营造了学条例、守党纪的浓厚氛围。开展了“2023年查处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观看了《涤浊》《伸向营商环境的“黑手”》等警示教育反腐系列专题片,推动全体机关干部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下一步市委政法委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针对2021年政法委7次班子会研究“三重一大”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派人参加(列席)会议的问题。纪检组人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的熟悉程度,提升监督水平。加强对会议讨论和决策过程的深入监督,确保监督全面、细致、准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确保决策得到有效落实。针对发文登记存在混乱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发文审批流程图》,完善了发文审批流程并开展委机关集中学习,加强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与指导;制定《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文件管理规定细则》《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文件收发实施办法》等文件,健全制度机制,优化相关衔接和督办,提升工作效率;组织开展学习文件管理各项规定,确保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到位,使机关干部对文件管理的各项规定能够掌握,切实加强了文件收发规范化管理。针对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涉及应收回防灾减损费,直到巡察组入驻一周后,该笔账款才转至财务账户的问题。一是自收到反馈意见,委内高度重视,根据财务相关要求和反馈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制度(补充)》,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加强和完善财会制度会议,会上着重强调了《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制度(补充)》内容和财务相关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并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跟进各类款项后续工作,不定期自查资金使用情况,如若发现资金异常应及时报备并采取相应措施;二是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市财政局于2023年11月23日下发《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双财预指[2023]1308号)文件,我委已将此资金缴回;三是委内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加强和完善财会制度会议,强调了财务相关要求,各业务科室产生费用应及时与财务人员沟通报备,严格按照财务流程报销,跟进各专项业务进展情况,强化资金支付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针对记账凭证不规范,固定资产账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报废不及时的问题。一是根据财务相关要求和反馈意见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制度(补充)》,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加强和完善财会制度会议,会上着重强调了《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制度(补充)》内容,提出应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加强记账凭证审阅,确保专项资金入账附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经过资产清查,委内盘点发现多个固定资产已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双辽市财政局于2023年5月12日下发《关于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报废的批复函》,我委于2024年3月28日将资产处置收益上缴国库;三是委内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加强和完善财会制度会议,强调了财务相关要求,提出应合理调配财务人员,实现业务专人专管,按照内部控制相关要求,严格做到重要岗位分离,加强固定资产监管,各科室对已损坏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报备并做报废处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查摆不深,“辣味”不足的问题。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正视问题,相互批评要实事求是,直截了当,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保证生活会高质量开展。严格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及互相批评材料进行把关,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针对部分党员入党材料存在程序遗漏的问题。一是要求预备党员按照规定时间和频率及时补写缺少的思想汇报,建立提醒机制,确保今后能按时完成思想汇报;二是通知相关预备党员,逐一核对材料并对所有预备党员的材料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完善公示管理制度,明确公示的流程和要求。针对对政法领域专业干部交流引进缺少筹划的问题。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党委政法委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定,严格落实政法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规定。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双辽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通知》,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职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二是双辽市法学会经四平市法学会批准和双辽市委政法委同意,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法学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会上进行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领导机构人员换届选举。针对对政法干部“协管”职能发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市委政法委印发《双辽市政法系统人才评选工作方案》,建立政法系统优秀人才数据库,着力培养一批思想好、素质高、业务强、适应法治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干部和人才选拔使用进入“快车道”;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年初以来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开展集中培训1次,不断推动政法委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坚持德才兼备、突出政治标准,将政法委员专业素养提升与职位晋升有机结合。市委政法委2024年以来,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政法委员职级晋升民主推荐考核2人,积极推动政法委员选优配强。针对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力度不够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双辽市政法系统优秀干部和人才培养使用方案》,不断加强对优秀干部人才的培养锻炼。并将定期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干部和人才进行岗位实践,常态化开展交流和挂职,进一步优化成长路径,使优秀干部和人才经历更丰富、阅历更完整、能力更扎实。截止目前,市委政法委1名优秀干部被选拔到四平市团市委进行挂职锻炼。针对研究三级主任科员推荐人选,被推荐人作为会议记录人未执行回避制度;存在干部考察材料雷同情况的问题。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长期性,将《条例》纳入党支部月学习计划,截止目前,开展学习2次;二是以通知的形式将《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回避制度》下发到委内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三是严格执行《条例》,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在学习领会的深度、掌握使用的程度上下功夫。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019年双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不够,督促驻在部门整改反馈问题不力,未及时发现提醒,导致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职能设置在办公室,2022年办公室主任因提拔调走,于2022年11月出编,办公室主任由原出纳人员接任。因编制暂无空缺无法调入人员,故由一名同志临时负责两项工作。按照重要岗位分离要求,出纳人员无法担任财务负责人,故差旅费用报销单据无财务负责人签字。2023年四平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此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及时提醒市委政法委此问题。2024年3月,市委政法委针对此问题召开班子会,研究配齐了财务工作人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434—7287389;邮政信箱:吉林省双辽市辽河路3029号;邮编:136400;电子邮箱:slzf7389@163.com。




中共双辽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不够深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实践发力不够,学用结合不够,学习转化工作成效不足的问题。一是根据2022年8月18日2022年第11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共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工作规范》第三条规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次党组会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理论著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贯彻。自2022年第11次党组会议后共召开党组会议42次,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讨论;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初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1-5月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三是按照吉林省院、四平市院部署的重点课题,已经动员干警积极撰写高质量理论调研文章,力争能够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文章。针对对“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理解不够深入的问题。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根据案件性质、事实、情节,从实际出发,坚守司法尺度,做到该捕的捕,不该捕的坚决不捕。针对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强与现有“益心为公”志愿者的联系,邀请其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检察活动,共有16件公益诉讼诉前案件有志愿者参与;二是向河北省、上海市学习了妇女保护、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办案经验,积极寻找案件线索,现已申报省级大要案线索1件,1件被最高检评为“检护民生”典型案例;三是与妇联加强沟通合作,5月份妇联向我院移送司法救助线索一条,正在调查核实过程中。针对执行监察体制改革衔接机制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已查阅涉及双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卷宗材料,发现建议原因为行政单位存在监管瑕疵及漏洞,经检察建议后及时修复整改,未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三是自查近3年不起诉案件中公职人员、中共党员底数,形成台账,已向纪委移送线索;四是制定《双辽市检察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建立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及依据,彻底捋顺解决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不及时、贯通协调机制落实不力问题。针对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还有差距,对刑事政策理解存在偏差的问题。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刑法》理论,以检察官联席会议形式加强检察官定期交流学习,公检法沟通办案经验,确保承办检察官对刑事政策、原则规则、立法意图准确把握。对指出的4件案件进行倒查,发现承办检察官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和把握不准确,不起诉案件处理不当,将此4件案例列为反面典型案例,督促自醒,定期开展自评互评,选出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案例。针对刑事检察监督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今年4月已受理涉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一件,对办案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执行力度;二是2024年1-5月5件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避免出现漏捕、漏诉、错捕、错诉案件;三是建立检察机关、学校、家庭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成立未成年检察监督考察小组11个。针对民事检察能动履职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收集工作目前正在持续开展,通过裁判文书网以及办案人员的线索收集,暂未发现能够进一步深挖的案件线索;二是民事检察部门8月深入红旗街道、茂林镇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宣传,听取村屯存在的涉及村民委员会相关案件,并未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行政争议调处化解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双辽市人民法院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双辽市司法局关于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已经检委会讨论通过,并已送达双辽市人民法院、双辽市司法局,待双辽市人民法院、双辽市司法局审议通过;二是3月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双辽市农业农村局对我院发出的检察意见及时监督回复,双辽市农业农村局已于日前将未及时处理的行政处罚结果反馈我院。针对检察建议“办复”效能不强的问题。一是向双辽市人民法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目前均在一个月内收到法院的函复采纳,并持续对检察建议内容是否整改进行关注,督促法院整改到位;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履职过程中探索发现线索,并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三是建立健全源头治理机制,及时调查涉案公司情况,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讨,学习其他地区先进办案经验。针对对网络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将网络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报告撰写规范纳入《双辽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报告撰写进行严格规范并要求领导审核;二是制定《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年度网络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方案》,将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工作情况纳入方案,结合实际完善了考核内容、方法及程序。针对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长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制定《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明确教育目标,将党的理论、党性教育等重点内容纳入培训计划,组织干警利用中检网、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开展理论学习,通过党小组会议形式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研讨;二是按照公开听证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了应听证尽听证,2024年1-5月,召开听证37次,其中公开听证32次。


二、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落而不实,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上半年已按照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专题会;②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违纪问题没有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作出情况说明进行说明。针对“一把手”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的开展,2024年1-5月开展警示教育3次,提醒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经验教训;二是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常态化提醒。针对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对院内讨论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等会议,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2024年召开的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均邀请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二是加强部门的联系,对市检察院内讨论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等会议,及时派员参加,组织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就“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约谈提醒,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晋升、调转干部进行严格把关,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公务员职级晋升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四风”问题一定程度存在,工作虚浮、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明确调研工作要求,2024年1-5月调研工作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调研内容、时间、地点;二是制定《双辽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按要求做到“通知公告”模块每月更新,按照最高检保密要求删除“业务数据”模块。针对变相为职工家属谋取福利的问题。严格控制本院干警各项经费福利,层层把关,各项支出均需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批,必要费用上报党组会及检察长办公会讨论决议,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高空抛物摄像头已于安装后1个月即拆除禁止使用,目前全部摄像头均用于本院必要监控点位。依规用餐,杜绝浪费。针对财经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根据省财政厅2023年关于差旅费报销制度,已更正2023年内控手册,进一步修改、完善、补充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并重新编制《双辽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内控手册》,让各项财务工作在内控制度的引导下规范进行。制定《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机关经费管理措施》,严格管控各项经费报销情况;2019-2021年度所有未缴纳工会会费的人员,全部补缴完成。针对财务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工程验收与质保规定,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工作。食堂不设资金账目,只负责出入库账目。


三、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检察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不完善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专题议党制度贯彻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会议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已按要求完成2024年上半年工作任务。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问题。依法规范检委会议事议案流程,议题提前发至各委员,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全程留痕,2024年1-5月召开检察委员会3次,讨论案件5件,事项4件。按照《中共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工作规范》《双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工作规范》要求,明确规定党组会议和检察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已将大额资金支出等需要列入议事范围的重要事项,全部提交党组会议或检察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阵地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的问题。严肃组织生活,对查摆问题次年依然存在同志由党组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制定《双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严把组织生活会质量。针对干部选育管用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认真做好后备干部的人才储备和培养,通过教育培训、岗位轮换、挂职锻炼等方式来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立80、90后人才库,其中80后干警7人、90后干警19人,为日后干部轮岗交流,应对特殊业务需求、干部调离、退休等情况造成的人员空缺奠定人才基础;2024年5月,通过组织推荐、考核评估确定1名80后,4名90后干警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二是积极参加省市级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外,组织干警学习最新业务知识,2024年1-5月,以领导领学、骨干干警授课等形式开展4次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拓宽办案思路;三是制定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方案,根据检察官业绩考评评选出优秀人员;四是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针对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学习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和检察官晋升等级办法,严格按照考核程序执行;按要求补充漏填漏签信息,并进行归档。针对落实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管理规定,编制《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内控手册》,严格按照现金收支规定执行。2024年食堂用款已全面实行发票报销形式,不再向食堂支取现金;并已与食堂管理人员对账一次,符合食堂用款支出额度。工人工资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全部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支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7677002;邮政信箱:吉林省双辽市辽河路63号双辽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邮编:136400;电子信箱:slsrmjcy@163.com




中共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中共双辽市总工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对加强党的理论武装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市总工会党组2024年年初至目前,召开12次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制定了总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系统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一次集体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年初截止到目前,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变形走样,推动群团组织改革行动拖沓、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市总工会党组成立了总工会落实《双辽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门研究改革实施方案中未完成改革任务,对未完成任务形成清单台账,形成销号整改;建立总工会向市委汇报制度,建立政府、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与法院、人社部门建立劳动关系协商制度,与市人社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建立《三方原则处理集体争议工作机制》;目前已将起草的新三定方案《双辽市总工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上报至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待市委编制委员会上会研究;目前正在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制委员会请示,按照双辽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职责职能,将其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已将《关于双辽市总工会申请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的请示》(双总工字〔2024〕20号)上报至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双辽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人员管理,减少混岗现象发生。针对履职尽责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组织2024年度工会经费审计工作的通知》(双总工字〔2024〕5号),履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把好经费收支管理的监督。加强对基层工会的经费审查和财务监管。定期对基层工会开展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基层工会使用好工会经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按规定开展内部审查,加强自我管理。对我单位个别年度未缴纳工会会费的人员进行了追缴,追缴金额共计12,028.2元;制定了《双辽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职工帮扶机制,切实履行了主体责任。加强资金发放管理,实地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情况,深入进行背景调查,加大对基层工会帮扶标准把控的监管,杜绝存在人情帮扶等现象发生;加强对基层工会组织工作指导,对未完成换届的1家乡镇街工会形成了台账式管理,市总工会正在督促指导其按期换届。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会民主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工会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建立健全企业经费审查委员会,充分发挥了职工大会、职代会的工作职能。按照四平市总工会《四平市工会社会化工作者(职业化工会主席)考核细则》要求,结合双辽实际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对5名职业化工作者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劳动合同续签工作的业绩依据;积极联系人社部门,在劳动仲裁机构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站。选派法律顾问、保障工作部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好贴息贷款工作,截止到目前,已发放完成5家,发放金额320万元,正在审批1家。目前,已整合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和职工服务中心,打造服务职工一体化功能区,此项目正在建设当中。已指定党务负责人维护“双辽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加大力度开展“互联网+”工会工作,充分发挥职工服务网(吉工e站app)作用,目前正在采集各种基础数据。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恢复双辽市总工会官方公众号且正在保持运营,公众号累计发布工会业务及其他宣传信息14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微信公众号平台,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工会组织的好政策宣传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已按照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具体的责任分工。结合工会自身工作实际,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和工会实际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现象明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派驻监督作用缺位的问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年初到目前,总工会涉及到的“三重一大”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组相关同志参加。针对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加强红头文件印发管理,截止到目前,制定印发文件20份。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哪些事该在哪个会上研究决策,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针对资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已对总工会资产完成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将固定资产形成卡片式管理,共计制作固定资产卡片1129张,控制了资产流失的风险。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的问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严格履行干部选拔程序。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重新核定岗位职数,目前总工会核定九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3个,实有3人。严格按照干部提拔工作要求,对我单位股级干部提拔纪实材料进行了整理和完善。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下属事业单位6人、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人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装订成卷。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9月双辽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指出“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今年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深入对照剖析检视问题。已要求全体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6096266;邮政信箱:双辽市郑兴街1140号双辽市总工会办公室;邮编:136400;电子邮箱:slszgh@126.com




中共双辽市总工会党组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统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指示精神重视不够等问题。一是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和党组织学习会议议题。2024年4月29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落实黑土地保护工作。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讲话精神、《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纳入到政治轮训的课程内容,6月27日举办政治轮训班,组织全县政法干警集中学习。三是2024年3月2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黑土地保护相关法律的通知》。四是统筹协调相关政法单位和县直部门,做好黑土地保护案件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五是每半年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工作,上半年已完成督导检查工作,8月19日开始对各政法单位开展下半年黑土地保护工作情况督导检查。针对履行政治督查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一是2024年4月29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制定了《伊通满族自治县政法系统政治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大孤山镇、三道乡、小孤山镇基层政法单位进行了纪律作风督查巡察,2024年8月19日开始对全县政法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政治督查和纪律作风督查巡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政法单位进行整改。二是2024年对县直政法单位召开的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在会前严把材料关,政法委派员列席了县直政法单位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后监督整改。2024年4月19日,列席县检察院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县委政法委员会协助县委组织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县直政法单位股级干部任命按照程序进行请示报备。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对影响全县大局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事)件、重大舆情、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因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针对政治轮训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6月27日已举办第一期全县基层政法队伍政治轮训班,计划11月份举办第二期全县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班,按规定要求完成政治轮训班次及时长,提高政治轮训质量。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县政法机关干部参加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教育大讲堂轮训班。三是下半年组织对全县政法机关开展政治轮训工作的督导检查。针对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疏漏等问题。一是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梳理、查缺补漏,细化100项创建指标内容,逐项分解、细化、落实。二是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创建任务,推动创建工作落实。三是县司法局组织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走出去”,去辽源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经验做法,充分借鉴辽源模式开展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四是县司法局及时开展督导检查,于2024年1月16日和2024年4月1日下发两次通报,推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扎实推进。针对强化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统筹各政法单位合力攻坚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县委政法委于4月3日召开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是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6家单位在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县第二小学、二中等4家学校讲解性教育课,对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供有利帮助。三是法院6位法治副校长开展专题讲座,开展预防犯罪教育。教育部门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今年3月对问题学生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公安、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打击校园附近违法经营等行为,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县司法局组织社会人员、社矫对象、职高学生到禁毒教育基地参观4次,累计达到200余人次。联合吉林省禁毒康复所与职高、伊通四中、靠山中心校等中小学签订框架协议,到营城子镇中小学校等中小学宣传禁毒教育知识,专家现场进行讲解,提高学生禁毒意识。9月份,借助职高新生入学时机,对学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四是县公安局加大电信诈骗案件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打击电信诈骗案件19起,同比下降72.8%。推动县乡村联动,23年以来接收部平台推送紧急高位预警638条,劝阻率100%。五是县妇联持续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4月19日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暴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六是制发《全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中。针对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不达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一是制定《加强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工作方案》。二是县级综治中心已搬迁至县信访局,依托现有信访接待中心场所重新设置,按照“五室一厅”布局,划分和设置办公场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室、矛盾纠纷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心理咨询室、监控研判室、群众接待大厅等功能室。目前,综治中心正常运转,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三是县综治中心加强规范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协调联动、分流督办、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应急联动、考核评价七项运行机制。四是县综治中心达到“四有标准”。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县综治中心主任,综治协调指导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常驻综治中心,统一管理和协调进驻的各部门单位开展工作。召开综治工作推进会议和培训会议2次,积极落实《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达标年活动》。针对学习贯彻《条例》督导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8月7日召开政法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各政法单位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要求政法单位将《条例》宣传和学习列入政法单位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内容。二是下发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制定检查细则,8月19日开始对政法各单位进行检查。针对从严治警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一是2024年3月19日,县委政法委书记与政法单位“一把手”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强化对关键岗位和重点人的监管。组织政法单位特别是对重点领域权力事项“人、财、物”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伊通县政法系统重点事项权力清单》,做到权责清晰透明。三是6月27日召开全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组织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四是4月29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政法系统政治督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8月19日开始对全县政法单位开展一次政治督查和纪律作风督查巡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政法单位进行整改。成立全县政法系统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确保我县政法系统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下发伊通政法机关落实《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清单。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2月21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3月19日,书记与副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梳理14条廉政风险点,建立了委机关干部廉政档案。针对领导班子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强化监督意识,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同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注重收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二是对《县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如派驻纪检组不能参加则详细告知研究事项内容,进行报备。针对机关纪检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一是2024年2月4日,召开书记办公扩大会,对委机关纪检人员进行调整,由业务骨干负责单位纪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从用人、财务,到纪律、作风各方面,做到全覆盖。针对对本单位修复政治生态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学习县领导在县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4月16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党纪学习部署会。传达省市县党纪学习部署会会议精神、传达县党纪学习工作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成立退休党员党支部相关事宜,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机关工委提出请示,等待批复。针对管班子带队伍用力不够,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方面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记与副书记,副书记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书记与副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已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责任清单。针对担当意识不够强,工作畏难情绪较重,统筹协调推进各政法单位高质量落实政法工作部署要求有一定差距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新时代、新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和抓落实本领。二是结合2024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点任务,健全政法英模选树机制,深入挖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三是2024年2月26日,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对全县政法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常态化督促县直政法单位坚持“五化”工作法挂图作战、克难攻坚。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接待活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接待。二是按照《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进行接待,目前没有发生超标接待情况。三是按照财政预算批复及科目执行“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杜绝超预算支出情况。针对人员教育管理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了内部监督,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已通过相关会议、谈心谈话、主动约谈等方式,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廉政思想教育,提升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吉林省法律专家咨询服务站专项经费使用管理通知》(吉政联发〔2018〕1号)文件要求。县法学会已对退休无资质人员获得的法律咨询服务费全额缴回。三是认真清理兼职取酬问题。县法学会2019年1月至2023年9月期间为县讲师团6名政法干部支付讲课劳务费,已将讲课费用全部退回县法学会账户。针对群众诉求回应不够及时的问题。一是由专人管理综治平台,对平台事件及时分流转办,要求限时办结,37件问题已协调相关部门处理。二是研究起草制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乡镇村(街道社区)联动工作机制》《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县级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正在征求意见),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机制运行中枢,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网统管”“接诉即办”工作的通知》,加强工作协调调度。针对存在文风不实现象的问题。一是不定期开展对委机关干部的培训学习,提升机关干部的文字综合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持续整治文风不实问题,对会议材料和发文严格把关,杜绝照抄照搬现象,提高办文办会质量水平。针对重要文书记录缺失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二是规范管理书记办公会材料,会议记录一般由办公室记录,涉及研究人事内容的也可由队建科进行记录。历年来会议记录已经归档,保存期限为永久。针对行政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经费支出坚持“事前报告、一事一结、及时报账”,经手人、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对发票、报销单及支出凭证进行签字核准后进行支出。二是按照专用资金拨付指标文件内容,对已拨付的专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专项经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二是2024年3月25日,召开综治项目资金整改工作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涉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正在进一步梳理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推动落实问题整改。三是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计划11月份对涉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资金规范化管理。针对司法救助资金审批不严的问题。一是2024年3月26日,已组织政法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吉林省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吉林省司法救助标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二是通过征求政法单位意见,结合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建立了司法救助合法性审查机制。2024年4月7日,印发《司法救助合法性审查机制》。三是每年末抽取当年已发放的部分救助案件进行复核和回访,出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共2人,负责12个单位的综合派驻监督工作,有时还被抽调办案或其他中心工作,对县委政法委的监督不及时、不细致、不深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4年1月16日,下发《督促联系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醒通知》,督促县委政法委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要求。2024年4月28日,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会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就“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与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协商碰头会,督促县委政法委履行职能部门责任,提出跟踪、督导建议。二是2023年10月3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联系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等相关会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派驻组参加或列席联系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年初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2次,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谈心谈话、主动约谈,从2023年10月至今对县委政法委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和主动约谈4人次(其中:2023年10月2人次,2024年3月2人次。对主动约谈对象切实起到了警醒作用,同时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对象也有了更进一步了解,为日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储备了第一手资料。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2次参与县委政法委研究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县委政法委“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目前,县委政法委共召开各类会议均进行了“第一议题”学习。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目前,县委政法委共召开涉及“三重一大”内容会议12次,均能够落实民主决策,班子成员进行逐一表态,主要领导最后表态。二是将“三重一大”纳入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三是本年度达到大额资金支出标准的,全部提交书记办公会进行了审议,支出账目后附相关会议记录。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肃组织生活,在组织生活会会前严肃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流程,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备、归档及时。三是组织学习了相关法规和制度,于4月19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统筹各政法单位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主动对接县委组织部,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开展好政法班子考核。二是严格执行《县委政法委员会协助县委组织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与组织部共同对全县政法系统县管领导干部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7人开展共同考察。三是对政法单位上报的股级干部任免的请示,及时召开书记办公会讨论研究,截止目前,已对政法单位4名同志进行批复。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政法委负责人事人员进行学习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对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提拔的股级干部的政治自评、政治鉴定、干部反向测评材料进行完善,做到机关干部股级材料一人一册,加强档案管理。针对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选人用人会议上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选人用人全过程,并认真听取监督指正意见。针对对基层党建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2024年2月21日,召开定期议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2024年县委政法委党的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学习《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研究党建重点难题。二是深入研究探索,推进党建与政法业务工作融合,着力破解新时期政法工作难点问题。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党务工作者加强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条例》落实不跑偏、不走样。二是强化学习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确保以后换届选举和参会人数符合要求。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二是县委政法委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党章》、党规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工作水平。针对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2024年3月28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不定期深入组织学习。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确保党员参会人数,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4220610;邮政信箱: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中华东路1号政法委办公室,邮编:130700。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省市县关于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今年召开的党组会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习常态化,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三会一课等线上线下平台载体,不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强化措施抓学习。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增加交流研讨次数,严格把关交流研讨材料,截至目前,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习3次,其中开展交流研讨2次,发言人员均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情况,切实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接下来工作中,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同时常态化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预计2024年11月底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调研。三是强化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在2024年3月6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集中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四是强化政治引领,抓好政治轮训。增强工作前瞻性和实效性,结合实际制定《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轮训制度》,于2024年3月1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在轮训制度通过后,统一组织开展了5次政治轮训学习,分别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风廉政、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五是通过检察委员会、部门会议形式,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对典型案例的学习和运用,截至目前已开展检委会专题学习典型案例3次,部门专题学习4次,持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落实“司法为民”理念。针对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质效不够高的问题。一是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培训,深入领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充分学习、借鉴上级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能。二是对今年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前经充分研判和评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事实清楚,相关行政机关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没有异议,能够及时有效整改的,适用磋商程序,避免检察建议“一案一发”,提升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对需要制发检察建议的案件,严格履行逐层审批程序,确保检察建议制发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正确。三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强化政治意识,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司法救助政策;通过到各乡镇机关、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基层组织散发传单、宣讲政策的方式开展司法救助宣传;强化部门联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政策告知。四是优化信访工作流程,设立接访专线,在本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向市院进行报备。四平地区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由四平市检察院统一受理,信访人在拨打服务热线时,由四平市检察院接线人员进行初步接待,对于属于我院管辖范围的案件由接线人员告知其拨打我院接访电话4232000。对市院控申部门转交的电话来访,并设立信访接待登记簿,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相关信息登记在案,及时答复。五是推动溯源治理,杜绝问题反弹。针对县域内某处禽畜粪污收集点扰民及养殖场畜禽粪便随意堆放案,经与相关部门充分磋商,现已对粪污收集点重新选址并投入使用,问题症结已在根本上得以解决。六是强化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每季度对一级管理对象违规请假、违规报到情况进行检查。七是对县法院判处缓刑的开展逐案核查,摸清应交付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底数,与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台账开展核查对比,对发现的脱漏管罪犯等情况,履行监督责任。八是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检委会学习计划》,并经检委会审议通过,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检委会委员议事决策能力。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工作规则》和省检察院有关制度确定的议事范围和程序,强化检委会规则意识。九是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系统和数据校验管家对案件流程和案卡填录情况进行流程监控和校验筛查,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案卡填录标准和案件流程文件要求,明确填录要求和文书制作规范,对容易出现案卡填录问题的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提升案件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针对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按照省市院和地方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应急处置方案》,其中包含《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网络攻击应急处置方案》、《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应急演练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及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科学应对措施,经2024年5月11日经党组会审议通过。二是加强干警日常学习和教育,于2023年4月11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观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强化作风建设,增强干警遵章守纪自觉性。三是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关于违规领取报酬、不按规定交纳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等行为的自查,由政治部向全院干警发放《违规兼职(任职)及取得报酬自查自纠情况表》,经核查,截至目前不存在此类问题。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不细的问题。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2024年2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工作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到实处。二是科学安排,2024年4月2日召开院党组会议,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研究部署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最高检、省、市院党风廉政会议精神。三是聚焦“关键少数”,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干警廉洁从检承诺书,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2024年4月2日在党组会上通过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会议并听取计划,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四是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谈话和记录工作,将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纳入工作安排。2024年4月开展了院党组集体廉政谈话,在接下来工作中,将结合各部门职能及廉政风险点,组织开展院领导和其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的廉政谈话工作。五是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及时传达纪委监委、上级院通报,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截至目前,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共观看电影2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召开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邀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孙红梅为我院干警专题辅导党风廉政建设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六是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抓责任落实,根据司法办案部门和行政部门不同岗位职责及干警分工,全面摸排廉政风险点,落实部门及个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形成廉政风险排查及预防措施报告,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干警,堵住漏洞,守牢底线,不碰红线。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持续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政治轮训及个人利用学习强国等载体进行自学,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工作站位,提升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持续强化。二是持续加大抓党建工作力度,按照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要求,截至目前,主持召开定期议党1次,专题议党2次,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党的领导。三是从强化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研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长、副组长和小组成员,强化工作统筹和责任落实,已于2024年5月11日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带领班子压实“一岗双责”,现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五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章制度进行了学习。督促和指导班子成员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章制度的学习、落实和执行。六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强化与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干部廉政谈话工作要求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工作走深走实。


针对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书》相关要求,在制定的2024年《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上与纪委要求同步,提高党风廉政责任书的质量,今年已经签订完毕。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报告的质量。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签批流程,对请销假进行严格把控,严格审核请假事由及相关材料(如病假的病历等),对销假进行核实。同时增强制度刚性,对未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的人员进行通报,如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批评教育。并由政治部制定请销假执行情况核查表,每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核实,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领导班子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政治轮训等方式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二是修改完善《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和工作运行规则》《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进一步提升、规范党组工作,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三是严格按照下发的院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开展工作,进一步明责强责,更好地履责尽责。四是提高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视程度和要求标准,加强组织筹备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参会人员及会议环节要求,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比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及时与市纪委沟通,按照要求组织学习,做好会前谈心谈话工作,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讲原则,说真话,杜绝好人主义。五是按照要求邀请上级院、政法委、组织部领导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上级领导和外部监督。比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邀请市纪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会议。六是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一把手把关,报请上级同意后召开民主生活会,找准问题,剖析到位,达到效果。比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都经过党组书记的审核把关,并经市纪委审核同意后召开民主生活会。七是在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将责任担当意识作为班子和班子成员重点查摆问题进行剖析,认清不足,着力强化。八是提高对组织生活会的重视程度和要求标准,着力加强日常指导,加强会前学习,保证会议质量打好基础。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批评与自我批评融于日常。增强工作前瞻性,为高质量完成组织生活会工作做好准备,在年底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避免因工作冲突无法参会的情况发生,同时院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和指导。针对检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在2024年3月29日,院政治部全体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跟准确把握和加强干部选任等工作卷宗的整理归档工作,提升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并更新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对现有人员岗位和身份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动态调整人员岗位。二是在2024年4月2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人员岗位常态核查、动态调整工作制度》,根据人员调整进行职务序列转换同步,确保岗位与职务序列相匹配。三是制作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员额检察官任免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明晰了工作环节和要求,严格工作程序。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党支部“党建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活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务和业务联席会议,统筹安排党建和业务学习与实践,2024年6月底前将召开二季度联席会议,推动工作要求落实。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机关党委工作会议上落实各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工作,以支部活动为载体,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紧密融合,各支部正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初步成果,并持续深化品牌建设工作。三是于2024年5月11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指导支部党建工作机制》,党组成员作为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员,发挥带头作用和协调功能,对党建和业务工作进行“双指导”。四是持续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院机关党委在2024年1月22日、4月1日,分别召开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党建日常工作,提升支部组织力和执行力。五是在2024年4月1日,院机关党委邀请县委组织部BTX工作管理人员到院对各党支部委员开展BTX填录工作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六是院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安排主题党日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提高主题党日活动质效,1月份开展了主题党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行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观看了《问苍茫大地——毛泽东的调研之道》纪录片;2月份开展了主题党日观看春节前廉政警示教育片;3月份开展了主题党日学雷锋活动;4月份开展了主题党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系不上的扣子》;5月份开展了主题党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续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实效性。七是院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BTX工作的监督管理,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对填报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落到位。八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干警进行发展党员相关工作流程培训,明晰各阶段具体工作环节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格式、内容、时限等要求,做到规范无遗漏,并做好存档工作,提高工作规范性。九是院机关党委制作了“发展党员流程图”,已经作为工作指南发放到各党支部,并根据工作环节需要,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督察。十是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规范做好“新时代吉林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记录,每个党支部按规范记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及时整理会议资料。每半年,院机关党委将对各支部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查缺补漏,督促各支部规范做好日常活动开展和记录工作。十一是为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院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各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严格要求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发挥带动示范作用,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4254090;邮政信箱: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仑大路3999号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邮编:137000。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总工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县总工会于2月27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原文悟深悟透,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二是2024年县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精神。三是县总工会已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9点,县总工会邀请3位劳模工匠深入职教中心开展劳模宣讲进校园活动。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县总工会于3月1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和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讲话精神。二是利用伊通工会微信公众号,在行业系统内媒体平台进行重点学习和宣传。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已修改完善《县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县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县总工会在今年4月,走进企业,面向企业一线职工开展宣传活动,为职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国家安全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三是劳模评比工作于今年4月份已完成。四是2024年3月县总工会下发文件,针对全县企事业单位,填报各级劳模信息,进一步统计完善信息。五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校、企联合加强工、企合作,制定培训方案。进一步以劳模工作室为载体,以劳模为媒介,加强精益工匠基地建设,培育出更多的工匠,培育出更适合企业发展的新型人才。针对落实“县级工会加强年”工作不到位。对省总工会提出的“九个一”工作计划,没有安排部署的问题。一是县总工会于2023年12月13日组织全体工会干部赴党校红色教育党史馆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教育;8月,邀请党校老师为工会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8月,组织工会机关年轻干部深入企业开展劳动实践,参观劳模创新工作室;省总工会已下发“求学圆梦”补贴政策文件,县总工会将认真核实县域内申报学员的会员信息,并由本单位工会审核后盖章;为更好地落实“县级工会加强年”工作县总工会已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增加薪资待遇。二是充分发挥“兜底建”作用。县总工会积极开展面向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宣传建会入会政策,广泛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确保想入能入、应入尽入。三是县总工会整理摸底对快到期换届的基层工会,及时跟踪督导,确保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四是已建立分类台账,及时与税务、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将已组建工会组织、已进行工商注册但不具备成立工会组织、具备建会条件但未建会单位进行台账化管理及时掌握动态。针对对职业技能竞赛重视不够的问题。县总工会在今后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要进行广泛宣传,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发挥创造潜能作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两年一届,如2023年卫生系统的妇幼技能竞赛,特别是11月4日,亚泰水泥的班组长竞赛取得较好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进一步加大竞赛方面的投入和工作力度。针对扶持小微企业和职工“双创”力度不足的问题。目前已通过伊通工会公众号对“双创”小额贴息贷款深度宣传,同时发挥各行业联合会作用,深入企业。宣传扩大贴息活动知晓度。针对对企业会费补助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今年共补助企业工会开展活动补助经费不足共计9万元。二是县总工会正在和税务沟通协调,调取201家小微企业的账户信息,由于很多企业联系不上,账户冻结等原因,待与单位核对好账户后,及时将剩余应返未返筹备金拨到该单位账户中。针对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一是加强同人社部门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主动掌握县域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和职工被欠薪问题,畅通职工权利诉求通道,利用12351吉林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网上平台,妥善处理省总工会、市总工会下派的法律援助、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截至4月末,共处理两件派发工单,处理结果均得到职工认可。二是拟聘用工会法律顾问,现正在积极与律师沟通。针对职工帮扶活动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主动作为,开展专题“工会送岗位乐业在伊通”活动,利用伊通工会微信公众号、伊通电视台、新e通为县域11家企业招工信息进行宣传,帮企业招工引才,目前共计为美团、吉林银行、陶乐邻三家企业招录32人。二是本着“工会驿站”和“爱心妈咪小屋”建设坚持量力而行,不求全责备,坚持实事求是,不搞花架子的原则,坚持对全县15家工驿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坚持“六有”标准,及时更换损毁设备,为职工提供更优质的休息场所,开放时间与工作时间同步。三是2023年11月29日,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县总工会召开主席办公扩大会,会议上县总工会主要领导及时研究部署互助保障工作,对市里赠送新业态劳动者、原有参保会员进行赠送保险,积极宣传落实市总互助保障工作,截至12月末实现历史性突破参保人数达到10387人。近期根据市级下达任务指标数后将及时召开互助保障专题工作会议,部署互助保障工作,目前我们已在伊通工会公众号开展发布职工互助保障宣传工作。四是认真执行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工会关于加强职工困难常态化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5个制度文件通知,依托年底职工生活大检查,加大对民营企业宣传力度,同时对在档困难职工档案进行信息复核。针对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未梳理排查本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没有建立研判、评估、决策、防范协同机制的问题。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进企业活动为契机,深入企业,通过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常规排查,了解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形成专项工作调度表,按时上报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室。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召开意识形态研究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大网络舆论阵地引导力度,专题制作《劳动模范时代楷模》宣传片,大力弘扬“三种精神”,并在伊通电视台和工会公众号平台发布,牢固树立弘扬劳模精神,争当时代先锋使命担当。三是县总工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有关工作,会议要求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事项。针对经费审查机制落得不实的问题。一是2024年县总工会召开的主席办公会或党组会,研究工会经费使用时,经审办主任均参会。二是县总工会2024年4月召开全委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对2024年预算进行审议,做出经审报告,同时在经审会和全委会上审议通过。三是县总工会对2023年审计30家基层工会补助活动经费不足及划拨工会规范化建设经费进行审计,补齐审计报告。今后将严格按照审计审查相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四是5月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了基层工会财务知识培训。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2024年县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2024年4月召开全委会,会上传达了市总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委会成员及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年初,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已于5月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旨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针对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工会主席与副主席、业务科室、隶属单位负责人分别进行谈心谈话,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压力传导。针对未查找本部门廉政风险点的问题。按照“三定”方案,认真梳理工会岗位职责,查找本单位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风险点,对县总工会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清查汇总。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今年召开的“三重一大”相关会议,均通知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针对对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督促落实不够到位,监督的方式不够灵活,日常监督方法不多,监督检查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制定《县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工会一把手与各部室、隶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督促各负责人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清廉工会建设,全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针对没有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没有对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传导压力的问题。计划党组书记每半年要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要听取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6月中下旬,县总工会一把手与分管领导进行了谈心谈话。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现由于本单位未配备党组书记,且党组成员仅1人,现开展工作召开主席办公(扩大)会议。针对对机关纪检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2024年新招录公务员即将进行政审阶段,待招录的财务专业人员入职后,财务管理工作将交出,届时纪检和财务管理分列。针对关注服务基层的意识不强的问题。县总工会领导班子带领干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例如:走访工驿站,了解工驿站的使用情况;走访大型企业,了解职工生产生活情况;进一步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实际情况。下一步总工会将继续深入基层调研。针对上级工会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正在对每年的基层工会缴纳及返还台账进行梳理,并及时通知企业来返还工会经费。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把关年初工会经费预算,准确编制工会经费2024年度预算,今年预算全委会审议通过,并在年中对工会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及时调整预算。严把差旅报销审核,大额现金转账汇款。组织工会干部对《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学习。针对存在文风不实的问题。端正文风工作作风,严格撰写各类工作报告。工会领导班子提高政治觉悟,严格对材料的审核把关。针对派驻县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对县总工会的监督主动性不强、常态化不够、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分析研判,先后参加了工会的三重一大相关事宜,纠正监督和传导压力不足的问题,先后进行廉政谈话5次,做到日常监督全覆盖,达到人人不想腐不敢腐的效果,每季度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一次。


三、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成员配备不全,县总工会主席不是党组书记,工作不理顺的问题。已与县委相关单位取得联系,说明单位情况,待相关部门批准可以任职后,及时办理手续。针对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表决不规范的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末位表态制。非党组成员不参与表决“三重一大”事项。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县总工会在2024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辣味”十足,梳理问题清单,抓好问题整改,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统计。针对任务分工与岗位职责不一致的问题。县总工会3月10日召开主席办公(扩大)会议,对工会各职能岗位负责人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细化,提高工作质效。针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县总工会今年加大对工会干部职工加大培训力度,学习工会业务知识,提升县总工会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综合办公能力,每周五县总工会召开干部学习例会;组织开展基层工会干部职工财务知识业务培训。针对对聘任人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4月份已收第一季度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集体协商指导员等聘用人员的工作总结,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和指导。成立考核小组,年底对聘任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针对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总工会暂未配备党组书记,且党组成员仅一人,工会暂时以召开主席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工作事项,暂时没有研究选任股级干部的情况。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对政治鉴定、政治自评等材料缺失、考察预告、任职公示进行修正完善,在今后选任工作中规范程序。针对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计划召开干部例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方面规定学习。针对思想上重视不够,对党建工作缺少统筹谋划,专题研究少的问题。在工会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学习链接,督促工会干部日常自学,定期召开干部学习大会,学习党的理论方面知识,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截至目前,已召开两次党课学习。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并保证“三会一课”质量。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细致的问题。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及时补充完善预备党员考察表。组织支部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4224441;邮政信箱: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大街1222号总工会四楼办公室,邮编:130700;电子邮箱:ytxzgh4224441@163.com。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总工会党组






中共四平市铁东区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理论学习还不够凿实等问题。一是区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和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时,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书记办公会会议和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记录单独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区委政法委创新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制定《区委政法委2024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除中心组成员领学外,采取交流研讨和写心得体会的学习方式,规定交流研讨或写心得体会学习模式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召开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学习和交流研讨。针对法治实践和服务能力亟待提升等问题。一是制定《铁东区法学会基层法律咨询服务站建设计划》,已于2024年上半年完七马路、北市场两个法律咨询服务站建设,预计2024年下半年完成四个街道、乡镇法律咨询服务站建设,制定工作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达到法律服务站全覆盖要求,发挥法律服务站作用。二是结合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宣传中国法学会官方网站,提高知晓率,引导群众了解和利用网站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同时利用综治“律兜”平台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结合2024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邀请专家举办法律法规讲座,提高法学会会员法律意识和综合素养,组织区法学会会员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省、市法学会组织的东北法治论坛征文活动,提升研究成果能力。积极推荐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地方性立法咨询论证、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提出较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二、关于抓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还不够严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派驻监督乏力,日常监督滞后等问题。一是协调驻人大纪检组组长,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体政法干警廉政谈话,坚持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宣讲2023年12月19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协调驻人大纪检组组长,定期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全体政法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对全区政法干警思想动态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建立政法干警廉政台账。三是区委政法委将协助驻人大纪检组,以此次巡察反馈整改为契机,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将此次巡察反馈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内容。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没有树牢问题。针对对转办或直接流转到事涉单位对应平台上的信访案件,督促推动力度不够等问题。一是区综治中心主动联系事涉单位,加强协调督导,对综治平台上报事件及时办结,加大对平台事件处理的考评力度,区综治中心安排专人对超期未处理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让各类应办理问题得到及时办理和答复,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二是对“叶赫镇居民吃水难”“城东乡部分土地雨后水土流失影响种植”“北三委部分居民楼下夜半歌声扰民”“线路小区井盖破损未能修复”等相关未办结事件,区综治中心以电话通知的方式督促事涉单位叶赫镇、区林业和水利局、城东乡、北门街派出所、区住建局介入进行解决。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调研工作走过场等问题。一是已制定《区委政法委调研工作制度》,严格调研过程,规范调研工作。严格规范工作总结,提高工作标准,端正工作态度,以事实数据等为依据,重新撰写“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总结,已由主要领导进行把关,避免空话、套话及雷同。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深刻剖析,重新填写2023年2月民主生活会干部个人对照检查问题清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建立《区委政法委网格服务管理督导考评制度》,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安排专人对网格员日间巡查工作进行抽检,发现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每月对网格员的更换及时掌握情况并上报,同时对新上岗的网格员及时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建立平安铁东建设“周调度、月专报、年考评”工作制度》是为了2021年-2023年推进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的阶段性工作而制定的,目前《铁东区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三年工作计划》已结束。在今后的工作中举一反三,认真执行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不走过场,严格落实。“月专报”以后将制定《综治中心月分析研判会制度》,在综治中心每月召开的分析研判会中体现。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重新制定并印发《区委政法委财务制度》,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一律使用转账支付。制定《公务卡结算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为政法委全体人员办理公务卡,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登记使用。二是制定《区委政法委出差审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出差人员在出差之前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逐级审批把关,批准后方可出行。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有短板弱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敷衍了事的问题。一是制定《区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召开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几点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今后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增强斗争精神,深刻剖析自身问题、揭短亮丑,相互批评时,直接提出问题,不讲空话套话,勇于相互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规范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党员干部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剖析存在问题,防止用老问题代替新问题,与上年度内容不能相同。健全规范党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鼓励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批评与自我批评说真话讲不足。针对干部协管作用不够到位,干部协管工作以主动备案为主的问题。一是区委政法委积极与组织部沟通协调,考核政法各单位干部和政法委员等,政法委派员参与考核。二是加大政法队伍建设力度,定期对政法队伍开展分析研判,摸清实情、掌握底数,2023年3月解放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到位;尽快补齐石岭子政法委员岗位空缺,及时选派政治立场坚定、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干部任职,在全区范围内,挑选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石岭子镇政法委员,不断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队伍,夯实基层政法工作力量。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弱项等问题。一是加强干部管理,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提高干部适应能力,为有能力的年轻干部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让有能力的干部有发挥的空间,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充实到2个空缺的正职岗位中。二是以交流轮岗提高干部适应能力,让干部在新岗位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长才干,丰富经验。对3名在同一岗位上工作超过7年的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适当的交流轮岗。严格考勤,让每位干部都能胜任本职工作任务。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截至巡察之时,仍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针对照搬照抄外省市文件”的问题,经查摆,该文件是到外省调研取回的经验材料,拟作网格化服务管理参考,仅作为草案未定稿,也未下发。重新制定《铁东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制度及机制》,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做到了举一反三,指派专人对下发的文件进行系统排查,确保照搬照抄现象不再发生。经区委政法委与区财政局进行沟通,现已建立铁东区法学会独立账户,办理法人证书、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现在达到法学会独立运转核算要求。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推动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区委政法委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派员列席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所在,制定问题整改方案。二是区委政法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并持续跟踪调度,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全面推进整改落实。三是区委政法委会同区委组织部结合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等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推动区委政法委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四是区委政法委会同区纪委监委监督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台账、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台账、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台账。督促推进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日常监督力度,统筹推进被巡察单位完成巡察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3511121,邮政信箱: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469号政法委办公室,邮编136001。




中共四平市铁东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有弱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抓实学习。院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重大意义。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共计召开党组会5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第一议题”学习相关细则,并将“第一议题”纳入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共计开展学习4次,保证“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制定《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科学确定学习内容,按要求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具体要求。二是学以致用促进提升。加强理论中心组的交流研讨,共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安排理论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发言12人次,确保学习入心入脑,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将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做深做实。针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有差距问题。一是专题研讨剖析。2024年3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针对2021年案件评查发现的瑕疵案件再次进行剖析,深刻反向审视出现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做到触类旁通,避免出现同类问题。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定并严格落实《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共计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6次,研讨案件6件,不断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发挥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集思广益作用,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区检察院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了《四平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办案指引》《关于全市刑事检察部门请示案件工作规定》《关于刑事案件不起诉综合衔接工作办法》《四平市检察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防范无罪、撤回起诉、国家赔偿案件办案指引》,持续提升检察官理论实践能力。针对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谋划还不够深问题。一是全面排查线索。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将打击犯罪与犯罪预防有机结合,聚焦暴力犯罪、恶性犯罪、团伙和多人犯罪案件,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建立《案件排查台账》,对相关案件做到及早控制、防微杜渐。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五个工作机制”相关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做到机制健全、相互协同、信息共享。加大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联合攻坚力度,同时对正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做好审查工作,严格案件办理流程,确保“五个工作机制”落实到位、执行有力。针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力度仍需持续加强问题。一是及时学习。2023年11月22日,在市委巡察期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全文,并组织每位成员进行交流发言。二是全员学习。组织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干警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致的训词纳入学习内容。三是完善措施。对照《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6项,确保工作方案目标明确、举措务实。针对公益诉讼监督质效不高问题。一是专题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区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2次,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总结实务工作经验,注重加强对各类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干警的综合能力素质。二是持续监督,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养犬管理、堵塞消防通道、僵尸车占用停车位、飞线充电等专项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彻底情况,及时与相关主管行政部门进行沟通、磋商,共召开联席会议4次,督促主管行政部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规范其及时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截至目前,各街道制定本街道文明养犬长效管理机制及本街道关于“飞线充电”长效管理机制;主管行政部门相继制定《铁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机制》《铁东区执法局禁止占用公共停车位长效管理机制》《铁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动车违规充电长效管理机制》《铁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长效机制》,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长期监督、及时整治。区检察院于2024年4月9日前往市林业局开展座谈,并相继7次前往1.53亩案涉林地进行实地查看,对事涉7份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再次确认,现均已整改到位。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缺少林地恢复照片、情况说明等佐证材料情况,目前四平市林业局已在各回函后附林地实际恢复情况照片共计15张。三是强化监督,推动源头治理。持续强化对检察建议回函的审查把关,加强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以不定期回头看形式跟进,促进检察建议内容整改落实到位。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全面排查。制定并严格执行《铁东区人民检察院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全面落实风险防控机制,围绕各类涉稳风险,开展全方位排查,形成《涉检风险隐患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建立《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防范化解风险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深化涉检风险研判,强化对重大涉检涉稳风险的监测预警预防。二是重点部署,消除隐患。区检察院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涉检信访工作,排查涉检信访风险隐患,逐案制定化解稳控措施,实现涉检非访“零登记”目标。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地问题。一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制定并严格落实《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党组会,总结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重点任务,组织交流研讨。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召开党组会1次、联席会议1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学习研讨。根据本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列入学习重点内容,按要求及时开展学习交流,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进行学习。三是提高重视程度。区检察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党组定期向区委、上级院报告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情况。针对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交、研判会商机制运转不够顺畅问题。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市检察院印发的《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公职人员履职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试行)》,提高检察干警发现公职人员履职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的意识。二是完善细化制度。制定《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公职人员履职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明确分析研判具体程序及标准。三是全面梳理研判。区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制发的所有《检察建议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案分析研判,查找符合线索移送条件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发现1件行政机关履职问题线索,已按照相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四是加强协作沟通。与区纪委加强沟通,对问题线索定期进行研判会商,通报相关情况。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强化学习,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区检察院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组会议内容,加强对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的分析研判。2024年上半年,召开专题议党会议1次。二是细化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区检察院制定并严格执行《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督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次,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全院干警于3月20日参加市检察院派驻纪检组组长讲授的廉政党课,于3月26日参加本院派驻纪检组组长讲授的廉政党课,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17期,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2次,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四是强化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区检察院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原因,组织全院干警撰写心得体会。针对派驻监督乏力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协作配合。区检察院党组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二是多措并举,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讲授廉政党课等方式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24年3月26日到区检察院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体干警廉政谈话,并坚持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2次。组织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形式主义问题还没有杜绝问题。一是高质量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调研工作力度,按照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党组成员现已完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篇,确保真调研、实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的强大力量。对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回头看”进行深入分析,形成《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回头看”调研分析报告》,深刻分析问题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二是依法能动履职。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发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将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拓展到全流程。探索检察监督端口前移,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辖区内重大行政案件,共计参加听证会、讨论会4次,主动提出法律监督意见。积极主动参与,强化部门协同,与区政府、区法院联合制发《关于在化解行政争议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并积极落实,加强与区法院、区司法局联系,了解各类行政复议、诉讼阶段纠纷案件,建立案件台账,共积极参与化解征收补偿类案件4件,拓宽行政争议化解领域。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建设一条连接区检察院与铁东公安分局办案区的数据专线,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提高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质量,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四是加强培训。区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对纠正违法通知书制发标准及审核流程进行专题培训。针对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定《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压缩经费开支措施》,严格落实出差审批制度及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内部控制及差旅费管理规定,防止违规情况发生。二是从严从实落实“三个规定”。严格落实《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逐案记录报告及保护制度(试行)》相关要求,每月梳理“三个规定”台账、报表工作,及时通报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知识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相关内容,组织全体干警进行答题测试1次。三是扩大宣传,强化外部监督。通过区检察院公众号和手机彩铃对“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进行社会面宣传,在扩大宣传面的同时提高群众知晓度,提升社会监督力度。四是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针对出现的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及时通过党组会进行通报,深刻分析原因,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压缩机关经费开支的措施》及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内部控制及差旅费管理规定,严格审批报销流程,防止各类违反规定的情况的发生。制定《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设专职车辆管理员,并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二是细化措施。成立由检务督察、计财、经办部门经手人组成的联合采购小组,从采购申请、审批等事项上加强监督制约,杜绝单独采购情况发生,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相关设备。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亟待提升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制定《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对此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民主生活会的重视程度,严肃认真对待,杜绝此类现象出现。由院党组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对照检查材料中出现的雷同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整改要求。加强与指导组的沟通联系,努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已于5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进行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敢”批评、“真”批评、“严”批评。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行。制定并执行《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着力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各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进行深入学习,对此类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严肃整改,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避免出现一团和气现象。针对“党建红”引领“检察蓝”还有不足问题。一是加强指导检查。区检察院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每季度进行考核评分,完善考评指标,加强量化评价,定期对各党支部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整改要求,不断强化考核结果落实。于2024年4月23日对各党支部2024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区检察院组织党务知识培训3次,组织三个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基本制度,确保各支部认真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三是细化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于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突出党建工作要点,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同时各党支部根据工作特点及党建品牌特色,细化制定各支部工作计划,并由机关党总支进行检查验收,指导督促各支部按计划开展党建工作。四是抓实述职工作。制定《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办法》,提高支部书记述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于2024年3月组织各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述廉,各支部全面总结去年工作,谋划今年党建工作。今后工作中将持续加强与上级院和区直机关工委的联系,主动接受指导监督,确保述职工作按时规范开展。针对党支部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区检察院于年初制定《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三会一课”开展方案》,严肃召开每月支委会活动,每月根据区直机关工委要求,制定当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按要求规范支委会参加人员,确保“三会一课”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二是全面自查。各党支部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3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查找原因。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区检察院组织3个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开展培训3次,组织各支部书记及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确保各支部熟练掌握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出现不规范现象。四是加强沟通协调。机关党总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严格审查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各项材料,加强与区直机关工委的沟通,及时了解发展党员的相关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详实问题。一是全面细致梳理。针对市检察院巡察“回头看”反馈的5个问题进行严格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对整改问题台账进行完善,统筹整改完成情况,查摆问题都已整改完毕。二是建章立制。区检察院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严格制定整改方案,梳理问题清单和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3194308;邮政信箱: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南二纬十经街,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编:136000;电子邮箱:tdjcyzzc@163.com。




中共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中共四平市铁东区总工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不够走实”问题。一是修订《区总工会理论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工会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根据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工会十八大精神,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学习落实、落深、落细。二是组织区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干部职工悟思想、提境界,促进了理论与工作实践的有机结合。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经常”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中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在会议记录中体现“第一议题”,将其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建立《铁东区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升党组成员政治理论学习深度、广度。三是根据《关于转发<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四东宣联发〔2023〕5号),更新《区总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党组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针对“深入基层面对面、手把手、心贴心指导过问较少”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铁东区总工会“做好职工娘家人”专题调研活动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工会调研,各业务机构加大对基层工会进行工作的面对面指导。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区总工会工作制度》,在制度中明确提出“面对面、手把手、心贴心指导基层”工作要求。针对“建会工作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制定《铁东区总工会完善基层工会基本信息工作计划》,依照该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区总工会428家基层工会基本信息,会员单位底数更加明晰,为日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推进基层工会建会工作,增加工会会员人数,加强工会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工会力量,预计年内新建工会不少于40家、增加会员不少于500人。针对“困难职工帮扶面不宽、帮扶对象不精准”的问题。制定了《铁东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流程图》,规范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流程,为更好地服务困难职工奠定了基础。3月初至今,已深入一正药业、大窑饮品、华宇塑业等6家企业,面对面宣传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下步将继续到基层工会深入开展宣传,不断扩大困难职工帮扶的知晓率和覆盖面。针对“没有完全发挥工会帮助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作用”的问题。开展农民工专场招聘会,3月至4月期间各街道职业化工会主席开展“春送岗位”活动。为进一步扩大“春送岗位”工作影响力,充分发挥媒体传播作用,借助铁东发布公众号、四平日报等媒体扩大春送温暖宣传覆盖面。待“金秋助学”活动时间到来之际,将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升学宣传及排查工作。针对“先进事迹总结宣传不够广泛,搭建平台、提供舞台也不多”的问题。一是根据《四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各级劳模、工匠、五一奖章获得者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通过原始资料查阅及电话核实的方式完善了《铁东区总工会历年劳模信息台账》,该调查统计工作在五个县区率先完成,得到市总工会肯定和表扬。二是组织开展“弘扬劳动精神 唱响时代凯歌”劳模工匠进企业系列宣讲活动,邀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王金杰和吉林省劳动模范、四平工匠邢守杰于前往吉林省神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宣讲。针对“开展的活动影响力、带动力不强,没有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问题。制定了《2024年度四平市铁东区总工会关于开展电焊工技能竞赛方案》,根据该方案在四平维克斯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召开电焊工技能大赛,邀请吉林省劳动模范、四平工匠邢守杰和四平工匠姜军出席并讲话,鼓励广大参赛选手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引领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营造人人争做岗位技术技能标兵,争当“四平工匠”的良好氛围。针对“工驿站还有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与四平市诚信永红大药房有限公司合作,根据其药店所在位置、内部环境、人流量等条件筛选海银分店、盛世分店等5家进行工驿站建设,截至目前工驿站数量已增至21家。《四平市铁东区总工会“工驿站”服务情况统计表》已全部建立并完善,一季度工驿站共计服务4471人次,较上季度增加1217人次,工驿站年度总体服务情况将于年底调度形成。针对“工作有畏难情绪,经常存在临时找人顶岗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四平市铁东区总工会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区总工会干部职工进行重新分工,听取各业务负责人2024年度工作要点,提醒各业务负责人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分工,同时在交流中把握人员思想动态,疏通畏难情绪,切实转变作风。二是按照分工要求,组织工作交接,由区总工会副主席作为监交人,确保各相关人员工作交接无遗漏并形成交接单。针对“工作摆布和推进方面有公转大于自转的”问题。一是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各业务负责人工作汇报,结合区总工会实际,形成《铁东区总工会2024年工作要点》,并下发《关于印发<铁东区总工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业务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全年工作,提升了工作“自转”能力。二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工会章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中国工会章程》明确工作定位,把准工作主线,强化内生动力。针对“职业化工会主席隶属关系不清,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及互助保障工作靠后的”问题。一是召开职业化工会主席2023年度考核会议,依照《关于印发<四平市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业化工会主席)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四工办字〔2023〕30号)对职业化工会主席进行年度考核,会上强调了职业化工会主席职责。二是区总工会主要领导带领职业化工会主席与各街道一一对接,要求各职业化工会主席加强与街道之间的联系,职业化工会主席隶属关系进一步明晰,与辖区内独立建会企业的联系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制定《铁东区总工会2024年度互助保障走访计划表》,互助保障专员根据该计划表严格落实走访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已走访完成15家,走访中进一步优化了服务质量,加大了宣传力度,互助保障工作得到全力推进。针对“没有把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的问题。已结合区总工会工作实际,对《区总工会重大风险事项预警机制》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对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梳理了风险点。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了区纪委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区总工会2024年度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分析研判了廉政风险点。二是结合区总工会实际情况细化完善了《区总工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针对“政治监督不聚焦,日常监督顾此失彼”的问题。一是协调派驻纪检组对区总工会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铁东区总工会廉政风险清单》。二是协调派驻纪检组,按照派驻纪检组意见修订了《区总工会理论学习计划》,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理论学习内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规党纪,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党纪意识、党性意识。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笼统”的问题。年初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并利用理论学习日组织学习相关内容。预计在年底工作总结撰写工作中将体现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坚持常态。针对“没有将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纳入廉政风险范围”的问题。梳理制定了《铁东区总工会廉政风险清单》,将保障部、经济部、职工服务中心等工作纳入廉政风险范围,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廉政风险分析研判。针对“基层调研走马观花,推动解决问题不力”的问题。研究制定了《铁东区总工会“做好职工娘家人”专题调研活动方案》,根据调研活动方案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业务负责同志以及各街道职业化工会主席调研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调研报告预计年底前形成。针对“业务工作断代断层”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四平市铁东区总工会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人员进行了重新分工,各部室交接工作均已完成。二是协调区委组织部选用更多年轻力量加入区总工会,根据编制情况,向区委组织部申报了招录公务员需求,目前招录工作即将完成,拟招录1人。针对“工会项目经费使用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财务人员与相关业务负责人共同研究,其中“石岭镇卧龙泉旅游日活动经费”已与上级工会协调并退回,其余几笔资金逐项研究,妥善处理、规范使用。二是重新修订了《区总工会工作制度》,增加“到达区总工会账户的相关业务资金,业务负责人与财务人员要第一时间互相告知,做到信息互享、有效衔接。资金使用要按照相关办法,有关事项要主动沟通请示上级工会,实现资金到位及时提醒、业务资金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等内容,强化了各部室之间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针对关于“党组会议研究重要事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订了《四平市铁东区总工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相关内容,并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制定了“区总工会党组会工作流程图”,对党组会召开程序、参加人员及研究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明确。针对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8万余元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理未签字问题,区总工会资产管理小组成员依据《工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对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进行合理性自查,明确上述固定资产确实符合报废条件,并协调资产管理小组成员对有关手续进行了补签,确保手续完备。二是组织会计、出纳人员对《工会会计制度》(2022年版)进行了学习,提高了财务相关人员的专业认知。针对关于“差旅费报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区总工会财务报销制度》,并严格按照此制度办理差旅费报销等相关事宜,区总工会报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二是为干部职工办理了公务卡,强调了“公务性支出费用原则上使用公务卡消费”的使用要求,涉及报销事宜使用公务卡办理。三是区总工会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副主席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日分管财务副主席对时任区总工会会计、出纳工作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提升了财务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认知。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应付”的问题。一是修订了《区总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纳入学习内容,并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组织党组成员进行学习,进一步端正了态度、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是制定了《铁东区总工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逐项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中的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工作,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待区统一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召开民主生活会文件相关要求,并严格落实各项规定。针对“组织生活会没有规矩”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端正态度、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向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咨询学习,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的形式、程序、步骤、要求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奠定基础。待区统一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时,认真学习贯彻区委组织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文件相关要求,并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阶段对全体党员进行教育提醒,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十足。针对“支部委员改选时间倒置”的问题。一是召开了理论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中“党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委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相关内容,严格规范了党支部选举程序和内容。针对“党员信息不准确”的问题。与区直机关工委沟通联系,核准在编在岗党员基本信息,并在《新时代吉林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内对党员信息进行了完善。针对“支部会议记录有涂改现象”的问题。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教育提醒,避免记录不细致的问题再次出现。自2024年年初起,区总工会党支部贯彻落实“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核准各项记录的时间、内容等活动信息,并及时上传。针对“支委会议题超范围”的问题。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工作原则、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等,规范支委会会议研究内容。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的落实,坚决杜绝支委会议题超范围、研究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回避制度及干部选拔任材料缺失”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涉事干部(特别是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明确选人用人的程序、方法、要求,杜绝相关制度落实不彻底、收集整理材料不及时、填写材料信息不完整现象再次发生。二是与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沟通协调,核对并完善了已完成的选人用人工作材料,将梳理出的信息填写不完整的材料补充完整。三是对人员进行分工,指定专人负责人事工作,及时归档选人用人相关材料。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梳理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回头看”反馈的相关问题,对已完成整改的工作,再次进行提示警醒;对“财务管理混乱,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该《办法》落实工作,杜绝“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提升整改成效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协调派驻纪检组指导区总工会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台账。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台账、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进展落实台账已与《中共四平市铁东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同步完成。针对“区委组织部推动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向区委组织部汇报整改工作最新进展,协调区委组织部把关区总工会党组班子及成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按程序规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协调区委组织部对区总工会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工作时,对区总工会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434-3676755;邮政信箱:四平市铁东区总工会综合办公室;邮编:136000;电子邮箱:sptdgh@163.com。




中共四平市铁东区总工会党组






中共四平市铁西区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具体要求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一是2024年在第一次书记办公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第二次书记办公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第四次书记办公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第九次书记办公会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第一节》,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二是制定2024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党纪学习,委内分两批次进行交流研讨,政法委书记现场对“六项纪律”内容进行提问。通过学习研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机关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为提高执法满意度,开展案件评查,自2023年10月20日至12月8日,对全区4家政法部门,31件已办结的案件开展了两轮为期两个月的案件评查工作。评查发现4家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公安分局文书档案制作不规范13件,司法局社区矫正卷档案不规范8件,法院瑕疵案卷4件。政法各部门以对案卷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通报批评等形式进行整改,予以纠正,切实提升办案质量。政法委向各政法单位下发《关于开展铁西区群众安全感及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双提升行动的通知》,政法各部门已于5月中旬全部形成本部门提升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此次双提升行动落细落实;四是召开平安铁西建设工作提升行动部署会暨铁西区2023年度平安建设考评情况通报会,会上通报了铁西区2023年度平安建设考评情况,下发了《关于平安铁西建设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依次作表态发言,并就2024年度平安铁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针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的问题。一是紧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矛盾化解方式,千方百计开展信访接待工作,为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建立《铁西区突发事件快速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四西巩深教整组7号)文件。二是5月23日召开了铁西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了中央、省和市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社会稳定的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制定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项机制在区委党委会上审议通过。另外,按照文件要求,结合铁西区工作实际,经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研究,并经区级分管领导同意,申请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考评指标。针对协助党委领导政法工作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的规定,目前已召开两次会议,第一次政法委员例会在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二次政法委员例会在2024年4月18日召开,并在2024年1月18日铁西区委政法委召开政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各委员进行了2023年度工作述职;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每月情况登记、报告制度,全面督导政法各部门按照新表要求,统一标准,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登记、报告,对存在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市委。2021年至今已收到政法各部门35份,因今年5月省委出台基层减负文件,开始不再上报“三个规定”统计报表,改为年终总结汇报。针对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已经重新调整扫黑除恶工作线索专班;二是已将相关线索交办公安分局重新核查,且公安分局已将核查结果反馈至区扫黑办,经公安机关核查“举报人提供证据与2014年证据一样,未提供新线索,未发现该案件有涉恶嫌疑”;三是已经向政法单位下发《关于提高全区“三书一函”工作质效的通知》,要求政法各单位在今后制发三书一函过程中认真分析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为行业乱象整治提供有力依据;四是已经向政法单位下发《关于加强全区打击养老诈骗追赃挽损工作的通知》,要求政法各单位在今后追赃挽损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追赃成效、提高防范意识,不断提升打击工作力度。对此,铁西公安分局制定了追赃挽损工作方案,对于扣押的涉案财产,按照法律流程第一时间返还被害人,同时对于办理的案件,对涉案资金开展深挖,争取积极为被害人挽回损失,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收侵害;五是已完成综治中心整体搬迁;六是已经向各街乡下发《关于加强综治APP报送事件质量工作的通知》,指导网格员在今后通过综治APP上报事件过程中提高报送质量,目前,街乡已对网格员培训11次,综治平台事件办结率达到99.61%;七是下发《铁西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察巡查、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成立4个督察组,于2023年12月对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四家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政治督查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纠正存在的短板弱项,督察共发现问题34个,共收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0件0人,督察组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馈,政法各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确保政法单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八是严格落实执法监督责任,抓好案件评查工作,自2023年10月20日至12月8日,对全区4家政法部门,31件已办结的案件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案件评查工作。将评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责令其部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全过程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发现4家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公安分局文书档案制作不规范13件,司法局社区矫正卷档案不规范8件,法院瑕疵案卷4件。政法各部门以对案卷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通报批评等形式进行整改,予以纠正,切实提升办案质量。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第四次书记办公扩大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汇报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2024年第二次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听取政法各单位意识形态汇报,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提出要求,要高度警惕和防范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确保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2024年2月27日,政法委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强调;二是结合政法工作具体任务,建立今年意识形态任务清单,在学习、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及法治宣传方面持续加强,领导高度关注,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信息员在“四平铁西政法”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发布,并将信息审批单存档,严格执行三级联审制度。


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领导班子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经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研究从严治党专题,并制定从严治党年度任务清单,夯实了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已经对本单位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且在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上进行汇报与总结,区委政法委共排查出岗位廉政风险点3个,已经备案并且加强了监督与警示。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召开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政法各单位专题汇报2023年以来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情况,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2024年5月向政法各单位转发了《吉林省政法系统2024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政法各单位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干部交流,深化暖警爱警等工作上的具体任务;二是坚持干警思想政治教育,2023年12月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专题研讨班,邀请区监委委员为领导干部做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在重要节日前进行廉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守底线、知敬畏。2024年1月至5月政法机关干警违法违纪0人;三是目前政法委已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17份,以此增强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纪检监察组对机关干部进行日常监督,列席政法委员会及政法机关民主生活会。针对2021年以来,“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督导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在第四次书记办公会议上,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管党治党责任汇报,会议对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书记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政法委书记在委机关讲廉政党课,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廉洁教育。针对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区委政法委已召开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工作推进会议,要求街乡按照《印发<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以实际居住地在铁西区为准进行重新审核。针对调查研究不深入,调研工作搞“拿来主义”的问题。今年政法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时间节点撰写调研报告,现已确定调研课题,调研大纲在进一步细化中,在调研的各个环节,领导严格把关,指导相关科室多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文风会风不实的问题。一是2024年3月11日,铁西区委政法委召开第一季度党员大会,会上,党支部书记领学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二是召开政法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深刻剖析,主动查找,认领问题,实实在在整改。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政法委积极联系财政局,现遵照财政局最新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制度共包含四个大的方面,一是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二是报销凭证的签批流程,三是收入管理,四是支出管理,现在政法委严格执行此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出纳员已调整为在编人员担任。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一把手”末位表态机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对记录员加强培训,按照发言顺序实事求是记录。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会议程序,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此问题已向市委巡察办上交情况说明,确保不出现此类情况。针对班子议事质量不高的问题。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此问题进行剖析,在书记办公会议等议事时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集体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不发表倾向性意见,参会人员的讨论情况和决定,记录员如实记录。针对调整干部,在民主推荐后,未经过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就开展了考察谈话等问题。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重新学习。2024年我委严格按照文件及程序提拔一名正股级干部。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2024年3月11日,铁西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召开第一季度党员大会,会上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会议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组织生活会上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2024年2月15日,铁西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再强调。针对党支部换届调整不规范,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长期空缺的问题。2024年1月8日,铁西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市委第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区委政法委党支部书记宋斌,不再担任区委政法委党支部书记。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支委会研究决定改选区委政法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副书记。经支部充分酝酿,决定推荐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冰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宋斌同志为党支部副书记候选人。我支部已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到会党员19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确定李冰同志为党支部书记,宋斌同志为党支部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长期空缺。目前我委行政编制无空缺,现有行政人员均不满足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岗位条件,此问题已与组织部门沟通,待我委有空编或者新进人员,再按照干部任用相关条例推荐任免。


四、关于巡察反馈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2年至2015年书记办公会记录仍未移交档案馆,个别制度仍不适用现有工作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书记办公会已移交档案馆,经与档案馆沟通,完善了《政法委政法委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安全责任制》《档案保管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针对铁西区委政法委领导离任审计反馈的财务方面的问题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积极与财政局沟通,现遵照财政局最新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新购置物品及时对接代记账,及时录入固定资产。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3月5日分管领导培训财务人员学习《报销凭证的签批流程及收入、支出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3271878;邮政信箱: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2118号铁西区委政法委办公室,邮编:13600。




中共四平市铁西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检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要求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质效不高,“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针对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停留在传达层面,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在领学相关内容之前自主学习。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学习各项文件、其他单位案例加强自身办案素养,办理高质效案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的职能优势,从批捕到起诉各环节积极主动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截至目前,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次。三是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充分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对涉企案件加大与行政机关的交流配合,3月28日,通过召开公开听证,对涉企案件进行争议化解,既履行了行政监督职责,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又践行检察护企理念,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寻求出路。四是发挥好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风向标作用,做到周统计、月分析,及时发现并弥补存在的不足。截至2024年5月,铁西区院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与2023年同期相比有较大提高,司法救助率由3.30提升至7.69,立案监督率由1.14提升至3.25。针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四大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协调问题。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开展“三会一课”学习7次。二是强化多部门协作。加强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在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紧密衔接配合,发挥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对被不起诉人是否应当依法移送处理的专业支持和智力支撑,针对有关主管机关拒绝处理、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等问题,行政检察部门接力同步跟进、监督案件处理情况,制发检察建议。三是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参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办理“检护民生”类型案件31件,办理“检察护企”类型案件4件。四是以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新的增长点。截至目前,我院行政检察部门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6件,制发检察意见13件,对不予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解决了“不刑不行”的问题。五是强化行政检察履职,截至目前,行政条线已制发行政审判活动监督类检察建议3件,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执行活动监督1件,对法院非诉执行2件均被采纳。针对落实检察为民的宗旨意识有差距,个别信访案件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一是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律师、各界代表从第三方角度解答上访群众问题。针对3起案件重复访问题,目前3件信访案件已经全部息诉息访。二是针对2名重点人员,实行一案一专班政策,由一把手包保,制定《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的机制》。截至目前,安排院领导排班接访2次,进行释法说理。三是针对重点上访群众,实行府院联动,积极沟通法院、公安信访人社区等部门,积极解决上访事项6件(次)。针对推动刑事检察全过程监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深化《铁西区检察院、铁西区公安局关于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发挥检察官主观能动性,深挖线索,提高监督立案率,截至目前已开展侦查监督13件。二是开展了“挂案”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刑事立案监督4件。针对侦查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案件深挖彻查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了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严把证据关。截至目前,刑事案件提前介入11件。二是通过“挂案”专项监督活动“减存量、控增量”。对于侦查机关无实质性取证行为、经长期侦查仍无法达到起诉标准的,或已查清事实不构成犯罪的,做好监督撤案、行刑衔接等工作。对于仍有侦查必要性的,督促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建议重新报捕、移送审查起诉。针对刑事审判监督深度不够,对法院定罪量刑、审判程序监督的少问题。一是坚持法律素质培养,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定期开展“刑事检察业务学习”讨论会,定期组织刑检人员对新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类案裁判的学习,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定罪量刑争议较大案件进行检察官联系讨论,拓展办案思路,注重业务能力的积累。二是聚焦案件重点环节,提升审判监督质量。对法院违反法定审理期限、法定审理程序等事项,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三是凝聚检法合力,提升法律监督效果。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和会商,截止目前召开案件研讨会10次,庭前会议1次。针对民事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加强执法为民服务意识的同时,强化能动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识,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的能力。二是加强类案监督,针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归类,同一类案件达到一定数目的情况发类案检察建议,加强制发前调研沟通、制发后跟踪落实。截止目前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件,审判程序中违法检察建议12件。三是民事检察部门一方面与内部机构保持沟通联络,加强案件移送,拓宽案源;另一方面完善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公开听证联动机制》《提请抗诉工作机制》。完成4件依职权支持起诉案件,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针对行政检察监督刚性不足,检察建议效率不高问题。一是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6件,制发检察意见13件,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二是在跟进监督方面,根据办案实际情况,坚持“应跟进,尽跟进”的监督原则,积极向上级院汇报,保证行政检察监督的刚性。目前本院行政条线制发的检察建议及检察意见采纳率均为100%。三是审慎制发检察建议,对于同类型案件反映出的相似问题或同一个案件出现的多个问题制发一个检察建议,提高检察建议的效率。目前,行政条线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件,避免了一案多发的情况。针对公益诉讼职能发挥不充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单一问题。一是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截至目前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线索,立案4件,占全部案件的25%。已办理案件“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率100%。二是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案件办理、调研论证、推动立法方面的“同盟军”作用,目前已邀请2位政协委员参与听证会。三是强化检媒互动,探索更加符合传播规律和公益诉讼自身特点的宣传方式,制作的《为“她”守护》系列微动漫将反家庭暴力、消除就业歧视投入大众视野,被省市媒体积极转发,该动漫在吉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宣传文化作品评选活动中荣获“微动漫类”三等奖。针对行刑双向衔接推进力度不够问题。一是组织本院刑事、行政部门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和刑事检察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检察部门、刑事检察部门开展检察监督的案件范围、刑事检察部门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的重点案件类型,及行刑衔接案件的系统录入、移送文书、审查期限等重点问题。二是同步跟进监督,增强检察刚性。加强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在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衔接配合,发挥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对被不起诉人是否应当依法移送处理的专业支持和智力支撑,针对有关主管机关拒绝处理、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等问题,行政检察部门接力同步跟进、监督案件处理情况,制发检察建议,实现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融合式监督,增强检察监督刚性。截至目前,我院行政检察部门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6件,制发检察意见13件,对不予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解决了“不刑不行”的问题。三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等的沟通联络。增强行刑衔接工作的协同性、主动性和前瞻性,加大正向衔接的力度。截至目前,未发现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四是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打造良性互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业务交流、同堂培训,相互熟悉各项规定、实务,为统一执法司法共识奠定基础。针对与公安机关侦查协作配合不到位问题。一是通过提前介入,使证据审查端口前移。以办案组集中参与或检警“一对一”对接的方式引导侦查,通过听取案情介绍、审查相关案卷证据、积极参与案件讨论,就取证重点、程序规范、罪名适用等问题,实时提出建议,有效引导侦查。截至目前,刑事案件提前介入11件。二是通过检警衔接,全面提升检察质效。深入落实《铁西区检察院、铁西区公安局检警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以及《铁西区检察院、铁西区公安局关于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持续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始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溯源治理。坚持把高质效法律监督作为根本出发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新思路,引导检察官从个案延伸到类案,将案件重点问题特征数字化,通过数据分析,挖掘同类案件线索,查摆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数据模型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检察方案。针对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运行不顺畅问题。一是以文件下发和集中学习的形式向业务部门传达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平市检察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二是业务部门对1月份以来办理的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进行自查,经查,未发现对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人员为党员、公职人员情况。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一年召开2次会议。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个性化清单,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三是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点并加以改进。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有欠缺,内部监督制约较薄弱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一是建立《2024年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由院党组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二是已经召开一次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三是按照《2024年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提醒督促党组、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落实好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针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还有短板问题。一是重新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了《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确保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干警。二是组织学习“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切实把“三个规定”落细落实,确保严格执行记录填报制度。三是开展“三个规定”专项倒查,目前未发现有违反“三个规定”情况。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发挥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履行监督职责本领。组织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及纪律作风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定位,加强与院检务督察部门紧密配合,对举报及信访线索的核查处置情况及时跟进监督,全面掌握检察院检察官违法违纪信息,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监督管理。二是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监督。2024年以来4次列席铁西检察院的重要会议、人事任免,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将被动参加转变为有选择性的主动监督。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已规范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提高会议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已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决策,防止“一言堂”,同时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针对对一线干警教育监督管理不够问题。一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从而严肃检察纪律,规范检察人员行为,保证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开展了“一把手”与检察干警谈心谈话。确保及时了解到干警的真实想法和思想动态,从而避免出现个别干警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针对购买服务人员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开展保密教育培训2次,提高了保密工作水平,强化了保密法纪意识。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2次,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清正廉洁思想,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三是对购买服务人员和重点岗位加强管理。对购买服务人员签订保密承诺协议。定期对购买服务人员和重点岗位进行谈话沟通,了解思想动态,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有效的防范了廉政风险隐患。四是完善制定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购买服务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消除管理盲区。针对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问题。及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2024年以来召开了“元旦”、“春节”、“五一”廉洁过节警示教育大会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开展3次节前廉政谈话,做到“忠告早提、警钟早敲”。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切实做到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确保全体检察人员不触“底线”不碰“红线”,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针对部分员额检察官担当意识不足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把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签署“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有力有效抓好分管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了《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政治轮训计划》,现已组织参加集中轮训4次,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规党章党纪,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素养。针对部分干警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提高案卡填报、文书制作能力。深入贯彻高质效办案理念,严格按照《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进行案卡填录,按照系统文书及流程提示来规范制作文书。二是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办案人。每天对办案流程实行监控,截至目前,发现文书制作瑕疵4处,已提醒办案人更正。三是定期进行数据填录专项核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办案人。案管办联合检务督察进行数据填录专项核查,对发现的案卡填录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并已整改。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项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系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规范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议事程序,提高会议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针对员额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制度引领作用,保证选人用人各项政策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员额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完善考察环节,形成完备的考察材料。三是认真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晋升人选,形成会议纪要。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制度引领作用,保证选人用人各项政策落实。二是已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完善选人用人程序,保证选人用人各项政策落实。三是配强配齐考察组成员,配备考察组成员后备力量,需要回避时,及时补齐,防止影响工作开展。四是已进一步规范备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对干部考察的各个环节全程记录。针对讨论决定环节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提高会议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流程和表决结果。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会议程序,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针对干部配备使用不合理问题。一是提升干部选拔任用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设计,科学合理配备中层干部队伍,提拔3名年轻干部任检察部主任(副主任),逐步构建“结构合理、有序培养、实绩优先”的人才梯队。二是3名检察部主任(副主任)岗位人选已上报区组织部,等待区组织部审核批复。三是加强与组织部沟通,提升院内政治部考察组工作能力,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针对处分决定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提升干部考核整体水平,配强配齐政工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设计,严格落实《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二是撤销被处分干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决定,给予“不定等次”考核结果。三是按照相关规定,被处分干警受处分次年不再晋升薪级工资。针对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协调区委组织部,研究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任职事项。二是发动退休党员参与支部活动2次,通过送书上门,远程参会等形式引导退休党员参加支部活动。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材料的审核把关,努力提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开展党支部每名党员谈心谈话1次,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院党组及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三是按照要求做好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党员各项工作,切实把好发展党员审查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2024年已发展党员2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3275019;邮政信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检务督察组(收);邮编:136000。




中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中共四平市铁西区总工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二是日后继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比如《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三是抓好集体学习的同时也开展了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将交流体会张贴在党员学习园地。针对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仅停留在学习传达层面的问题。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三会一课”学习教育作用,按时完成BTX系统中的学习清单。二是同时结合工会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对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出针对性措施,比如完善工会组织架构,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工会会员数逐年增加,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提高企业的建会率。三是开展了“压力管理、幸福人生”三八丽人节专题讲座、五一劳动节送温暖活动。针对对基层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缺位,总工会党组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列入党组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干部深入企业、车间、班组等基层宣讲党和工会相关精神等形式,目前已在神农医院开展了工会十八大精神宣讲会,推动工会十八大精神在职工中入脑生根。二是日后还将常态化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到企业、车间、班组等基层展播劳模先进事迹,大力弘扬职工热爱劳动、热爱工作的精神。三是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电子屏、宣传版等宣传阵地,播放党和工会宣传标语、工作精神等,营造良好向上的工作氛围。针对党组对基层工会工作的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市总工会制定的《四平市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业化工会主席)考核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二是定期对基层工会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目前已将完成第一季度的职业化工会主席考核工作。日后还将加大对乡街工会的支持和指导力度,组织开展基层工会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发挥更大工作职能。三是加强对联合工会主席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其“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围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法律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在全区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到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满足职工群众学法用法需求,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基层职工中的凝聚力、影响力。针对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建会工作的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和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建立建会工作的评估考核机制,对各街道联合工会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目前已完成第一季度的考核。二是改变被动等待企业上门入会的现状,主动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工会和推广工会职能,对于建会困难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帮扶和指导,简化入会手续,提供便捷的入会渠道,减少企业入会的障碍和负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入会积极性。让更多企业职工了解工会的作用和好处,吸引企业主动入会。目前已新增会员1108人。针对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发动联合工会主席积极深入基层,完成集体协商签订任务,让各区域工会主席与企业工会紧密联系,推进厂务公开工作,督促并指导100人以上的11家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按照企业实际工作情况和全年工作计划,6月末有1家企业已经召开,9月末有1家企业计划召开,12月末有9家企业计划召开。二是督促两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与市工会集体协商密切联系,根据上级工会工作精神,规范集体协商程序,每月定时下企业走访,宣传集体协商工作精神,并与联合工会主席合作开展工作,带动企业开展此项活动。三是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突出抓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关键环节,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调、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针对落实服务帮扶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成立了由2-3名联合工会主席,区总工会,区职工服务中心人员组成的调查组,深入到企业进行排查,通过和申请人员的同事、领导了解情况,深入核查职工困难情况,并由困难职工签订财产承诺书,确保不隐瞒财产收入,提高困难职工救助的精准度。二是高考成绩公布后,计划印发金秋助学文件或宣传单,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金秋助学工作,由联合工会主席深入到企业,扩大宣传力度,主动排查符合“金秋助学”条件的救助对象,让更多的困难职工家庭学子得到救助。同时,每年在得到市总工会“吉工·励志”活动文件时,鼓励所有符合上报条件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参与,帮助其填报和准备材料,争取能得到奖学金。三是加大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在企业内的宣传力度,采取印发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聘请市总工会专业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系统知识培训,答疑解惑,科普职工互助保障的参保流程、理赔范围、受益金额等业务知识,鼓励更多企业职工参保。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纳入了党组议事议题,召开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制定了工作预案,通过网络和会议学习,大家集中学习讨论,加大内部管理,逐渐形成标准化、合理化,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二是定期组织联合工会主席深入企业排查意识形态风险,做到每季度至少风险排查一次,落实到责任人,并且做好排查记录,并及时反馈排查结果,确保职工队伍稳定。针对宣传阵地作用未有效发挥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公众号作用。协调各部门,以重大节日和工会四季帮扶为契机,开展各项活动,有亮点工作及时在公众号发布。要求工会人员每人一个季度内至少报送一条。目前公众号已经发布了9条信息。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以来铁西区总工会党组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前已经召开了第一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二是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签、常务副主席与工会全体工作人员签,并将责任书装订归档。三是针对工会经费支出、帮扶专项资金支出等存在风险点的工作环节,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目录,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针对落实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了一把手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化工会主席等全体工会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做到了一人一谈,并做好了记录,纳入日常考核范围内。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一把手”严格按照标准流程,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丝不苟执行末尾表态机制。针对2019年至2022年,派驻铁西区总工会纪检监察组未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对总工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事中监督不够的问题。以后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都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列席会议,对区总工会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包括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都邀请了区纪检组长衣斌同志参加,并将长期坚持。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定期对职业化工会主席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去年市总工会下发的四工办字〔2023〕30号《四平市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业化工会主席)考核细则》,量化联合工会主席工作的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实行赋分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季度的考核。二是加强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合理性。安排付宇负责党组会议记录、邓昌哲负责行政会议记录,负责会议记录的整理、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完成质量。实行当日事当日毕,不拖沓、不延误。针对文风会风不实的问题。一是提高全体人员对文字材料的撰写质量,安排邓昌哲负责对文字材料的真实性、严谨性、准确性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检查,确保内容严谨、无误。确保不再出现批评意见等材料雷同现象的发生。二是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文化素养和政治站位,由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进行要求,在今后撰写各种主题教育研讨发言材料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网络文章,一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写相应的检查材料。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党建工作不够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干部评先选优未经党组集体研究,2019年以来,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人选未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以后再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干部评先优选事宜都要经过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并记录,充分体现集体决策和意见。如果有需要经过全体人员通过的则召开工会全体人员大会进行投票决定。针对党组对各类别人员教育管理用力不足,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实施管理与培训,根据不同身份类别以及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与培训,积极争取市总工会的外出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工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目前参加了市总工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会。二是将联合工会主席考核结果与优秀奖励挂钩,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的奖励和表彰,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积极性。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季度的考核工作。三是调整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工作重点,要求他们和联合工会主席一起下基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确保他们在签订企业集体合同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由邓昌哲负责党组织各种学习、会议,规范会议流程,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目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也已经圆满完成。党支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不断学习党建工作业务,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并将行政会议记录和党支部会议记录分开记录,确保各种记录更加及时,准确。党支部书记不定期抽查各种会议记录。


四、关于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问题仍未整改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再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在互相批评环节由党支部书记提出要求,必须有针对性的批评党员,不能在网上随便摘抄几条批评意见,放到哪位党员身上都可以,尤其是这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领导都针对批评对象工作特征提出了实际的意见,针对性比较强,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针对“干部队伍活力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向市总工会申请工作人员,补全考走的3位社会化工作者空缺,充实年轻后备力量。目前市总工会招聘的3位社会化工作者已经到位,开始进入工作角色。二是积极向区政府申请编制,区政府给增加了2个事业编制,其中1个编制也参加了全区的统一招聘考试,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在平时的工作中也多多鼓励工会现有人员多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加强工会职工干部的思想政治引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4-3270031;邮政信箱: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2118号,铁西区总工会综合办公室;邮编:136000;电子邮箱:sptxzgh@163.com。




中共四平市铁西区总工会党组




 









版权所有:中共四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平市监察委员会

吉ICP备16006071号-1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26号  网站声明